厦门 初30组 林翔云著《望洋兴探》 |
第六十八章 清代迁界禁海 沿海迁界又称迁界禁海,简单来说就是顺治和康熙皇帝为了避免郑氏海军通过袭扰沿海来攫取给养的措施。迁界禁海内陆与台湾同痛。大陆痛则痛一隅,台湾痛则痛全身。为求以福建沿海的小代价来削弱郑氏海军从而达到收复台湾的先决条件。见图68-1
康熙年间,清朝廷为让台湾得不到大陆的物资,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总之,让对于台湾郑氏海军朝发夕至的福建沿海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坚壁清野以削弱台湾郑氏海军的作战能力。这是一个极其针对性的政策,对于机动性较强海岸线冗长无法处处防守的制敌策略。 按照当时人的记载“勒期仅三日,远者未及知,近者知而未信。逾二日,逐骑即至,一时跄踉,富人尽弃其赀,贫人夫荷釜,妻襁儿,携斗米,挟束稿,望门依栖。起江浙,抵闽粤,数千里沃壤捐作蓬蒿,土著尽流移。” 翻成白话,就是限期三天迁移,距离远的人根本来不及知道消息,距离近的人就算知道了消息,也不相信。过了两天,军队骑兵就到,于是富人全部抛弃自己财富,贫穷的人拿着锅子带着妻子儿女,全部内迁,从江浙到广东福建,沿海数千里肥沃的土壤全部变成了荒野蓬蒿。 可以想象,就算现代的人从筹划搬家到实施,具体运作准备,也绝对不是三天里就能完成。然而当时中国的沿海居民,就是在这样没有任何预兆准备的情况下,在清廷统治者的淫威逼迫下,迁离故土,凄惨悲苦的情状不问可知。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初,(广东香山县)黄梁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计诱之曰点阅,报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阜,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关于沿边设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称之为寨、墩,广东称之为台、墩。大致情况是:界畛既截,虑出入者之无禁也,于是就沿边扼塞建寨四,墩十数,置兵守之。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一寨之成,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矣。寨周阔百六十丈,墩周阔十丈不等。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 时人卢若腾在诗中说: 天寒日又西,男妇相扶携。 福建总督姚启圣在一份奏疏中说:“在当日原因福建海贼猖獗而议迁界,又因贼势蔓延止迁福建一省之界不足困贼,故并迁及广东、浙江、江南、山东、北直五省之界,是迁五省之界者其祸实始于福建之郑贼也。”按照这个记载,当时奉诏迁海的共有直隶、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按现在的分省还包括了广西、海南二省沿海地区)。 在严格的沿海迁界下,沿海民众离开了海,而台湾在缺乏物资的时候,也无法获得沿海地区的补给。大陆沿海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的同时,也使得台湾方面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打击,客观上为后来的施琅收复台湾起到先决条件。 《南明史》中引用当时人的记载,广东的情况是“民被迁者以为不久即归,尚不忍舍离骨肉。至是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展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有司视如蝼蚁,无安插之恩;亲戚视如泥沙,无周全之谊。于是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 康熙四年,李率泰在遗疏中也说:“臣先在粤,民尚有资生,近因迁移渐死,十不存八九。”李率泰本身是清廷的官吏奴才,他当然没有任何将情况故意夸张的动机。而且注意,这是他的遗疏,也就这些话只有在他明知自己快死的时候,才敢大着胆子写下来。所谓的“近因迁移渐死,十不存八九”,也就是百分之八九十的民众都死掉了,这对照前面屈大均所说的“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便可以知道并非夸张虚语。按照他们的说法,满清的沿海迁界是自从有广东这个地方来,生灵遭受的最大的惨祸,这话恐怕不仅适用于广东,也同样适用于整个中国。 按照《南明史》的记载:“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 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民众”。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迁界禁海的实施,让曾经打败荷兰殖民者的台湾郑氏政权得不到大陆的物资,为后来施琅攻陷台湾,满清统一全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迁界禁海对中国沿海经济产生了非常严重的恶性影响,其残暴,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也严重摧残了明代晚期以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原始资本主义经济,从而和诸多闭关锁国的政策一起,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走向。它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事件,也对世界历史乃至世界近代格局都有深远影响。 如果没有蒙古灭宋,没有明清禁海,中国能率先开启大航海吗? 有人说,明清海禁这么严格,中国人(主要是东南沿海地区)依然纷纷出海,并在东南亚扎了根,如果蒙古人没有灭宋,如果明朝没有禁海,如果……中国人有没有可能把精力用来开放航海贸易,进而开启大航海时代? 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欧洲开启大航海时代的最关键的条件是市场需求。首先欧洲人口够多,其次欧洲物产严重偏科,因此长期追求丝绸、瓷器、香料等东方物资,甚至一把肉豆蔻都能令一人暴富。这就构成了欧洲人远航的利益驱动力。 阿拉伯人也有类似的追求,阿拉伯人在历史上很长时期之内都掌握着最先进的航海技术,并且垄断着印度洋航道。一直到17世纪阿拉伯还诞生过一个真正的海权国家阿曼帝国,曾经以庞大舰队击败葡萄牙人收复东非,一度掌控了近东航路。阿曼帝国能够建造60炮以上的战列舰,技术水平不比欧洲人差。但是阿拉伯人缺乏欧洲的市场规模。强如阿曼帝国,要赚钱也只能和英国合作做买卖。阿拉伯人自己的地盘人口太少消费能力不足,就只有当中间商的命,最后还是只有依附于欧洲海权。所以到欧洲人在全球海权上发力以后,阿拉伯人的海权就迅速衰落了。 而中国和阿拉伯人相反,虽然拥有巨大的人口但是却缺乏外贸需求。大航海时代的几种主要外贸品,瓷器、香料、茶叶、丝绸、铁器,中国都是主要生产国,在大航海时代,中国唯一的大宗进口商品是:白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守着市场才能当老大。很遗憾,大航海时代同样是地缘决定的,中国的地缘特质注定要错过它。 如果中国陷入混乱,肢解成几十个国家,有可能进入大航海时代。统一的中国或者统一的欧洲,大概是没戏的。 大航海时代的核心是靠远洋贸易发财。没有这个动力,光靠掠夺和传教,即使西班牙发现了美洲,欧洲也无法进入大航海时代——教会的思维模式就是亚伯拉罕没有胡椒照样开创了人类历史,殖民地的资源只能滋生奢靡之风。传教靠的是献身精神,又用不了多少钱。你看郑和还到了非洲呢,中国的对非贸易有发展吗? 农业文明不承认贸易对生产有促进作用,他们认为自给自足是最完美的境界,贸易的存在原因不是各个地区有交流物资的客观需求,而是人性的贪婪,商人就利用这种贪婪获取利益。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益有余。这话虽然是道教的,但是类似的思想在所有农业文明都能看得到,这类思想都默认一个前提:“世界上的物产是有限的,如果你的收获增加了,一定是因为侵占了别人应得的收获。” 古人再没文化,也不会傻到放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不做,他们之所以禁商,是真的认为贸易对社会有害。如果没有工业的出现,农业的人均GDP很难增加,这种情况下贸易的促进作用有限,却会造成分配不均。就连最重视贸易的重商主义,也是强调内部自给自足,出口产品卖给其他国家。相反,近现代出现的重农主义实际上是古典经济学,用工业的思维来分析农业,农产品用于贸易。可见理论基础决定思想高度。 欧洲商业与工业的发展,是部分国家通过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建立了自己的工商体系,然后才发现自由贸易能促进整体生产力,先有实践再总结理论。大一统的国家从整体利益考虑,不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面那些也就都没有了。 当割据江南,占有闽粤时,中国对海外开拓的动力就比较大,如果没有蒙古人打破中原格局的话,南宋应该会逐渐走出去,向东南亚发展。忽必烈倒是想开拓海外了,但他没有完成自己的夙愿就死了。 哥伦布第一次到达美洲,葡萄牙第一次通过海路到达印度的时候,是明朝第九位皇帝明孝宗即公元15世纪90年代。地理大发现,美洲殖民和东南亚殖民是公元16世纪。1519年麦哲伦带着270人和5艘船出发。1522年只剩35人和一艘船回到欧洲,而且麦哲伦还死在途中。麦哲伦环球航行对应的时间是明武宗朱厚照。美洲殖民时的西班牙,1533年征服印加帝国,1535年探索了北美西海岸并命名加里福利亚,而这时间对应的是明世宗嘉靖。东南亚殖民,葡萄牙第一个到达印度,1505年-1510年先后控制了斯里兰卡和印度果阿地区。西班牙1565年开始控制菲律宾。 看一下台湾的历史,你就知道为什么中国当时不会对外殖民。1624年荷兰抢占澎湖失败之后,撤至台湾,控制台湾40年,直到1661年被郑成功逐出。台湾对于古代中国大陆一直是未开发的地区,如果不是清军南下,郑成功被逼得走投无路,也不会选择去收复台湾。换句话说,即使是开发近在咫尺的台湾,对于天朝上国的收益也并不高。到了甲午战争后,慈禧太后“轻轻松松”地割让台湾给日本,哪怕18省1000余举人公车上书,台湾全省哭声震天,鸣锣罢市! 中国过了战国就已经定型了,追求不变的稳定从此成了这片土地上最重大的政治正确。中国怎么可能会率先开启殖民化呢?中国这种在古代家大业大富得流油的国家怎么可能会去跟那些穷逼国家一样满世界讨生活呢? 我们的祖先留下了三样无敌的商品,凭着这两样东西,中国只要做生意,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一曰茶叶,二曰丝绸,三曰瓷器。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中国的交易对象必须有足够的财力来消费这几样商品,否则中国就没必要和它进行贸易。 郑和船队后继无人的主要原因就是生意没法做了,一直亏。非洲哥们能给三保太监的也就是长颈鹿之类的动物。别说非洲人钱不够,工业革命以后的西方照样钱不够。没有等价值的货物卖给中国,就只能干巴巴地把白银送过来,甚至贩卖鸦片也没能扭转贸易逆差。在自由贸易上吃了败仗,英国人就动手来抢了。一仗还不够,打了两仗。这是自由贸易的部分。 至于中国人走向东南亚,那要看他们去东南亚是干嘛。虽然其他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消费中国的商品,但中国人自己是有钱的。所以从很早开始,南方的渔民就致力从海洋挖掘财富。珍珠,珊瑚,玳瑁等等,都是可以高价卖到中原的。大名鼎鼎的沈万三,就是靠这个生意做到了富可敌国。虽然同样走向海洋,但和大航海的逻辑完全不同,不能类比。 自从百家齐鸣然后的文化大一统,处于中心的汉族在思维的领域没有绕圈信神然后从神的存在找寻超现实的精神满足,而是从哲学这一更为根本的思维辩证逻辑里去探寻,结果就是,在近代以前,中华民族一直自认为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不管哪个外族进来,最后都会变成中国人,这便是文化的“优越性”。所以,外国人来中国,一辩论,哦,你们这想法还不够先进啊,那我们没事跑你们那里干啥,所以上层知识份子对国外少有兴趣,这是动力的缺乏。 接着是国家地理位置:天朝物产丰富,想想和熊抱团取暖的战斗民族,想想就三个岛的英国。天朝跨越了多个气候带,大部分植物都能种植,熊猫麋鹿这种对环境要求甚高的动物都有,跑出去的理由何在呢?而且国家巨大,在内陆还没有战略完毕的情况下,发展海洋,过于劳民伤财还看不到回本的可能性,大航海的本质毕竟也是对资源的一种掠夺,但如果从一开始就不缺资源,甚至还有游牧民族对现有自家的资源窥视,要想大航海这是几乎不可能的。 国内政策:对商人阶级的鄙视,这种社会根源问题,阻止了商业发展,加上国内市场很大,在尚不能自足的情况,没有对更大市场的需求也是没有大航海的原因之一。 南宋偏安一隅,靠着海上贸易,仍旧富得流油。元朝,海上丝绸之路的收入已经相当可观。明朝郑和的造船技术,已经支持远洋航海。而且明朝出现了汪直等著名的大海盗。唯一的问题是,中国很大,农耕文明太深入人心。缺乏一些大航海的急迫性和探索精神。但如果古时候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实现绝对的统一,并且农耕文明受到了恶劣天气的影响,这个急迫性会导致中国人把目光投向广袤的海洋,求生存大于求知,中国或许会迎来大航海时代。 清朝初年,为了打击偏居东南的郑成功集团,清朝进行了迁界禁海,试图将郑氏集团困死。下面就来谈谈清朝的迁界禁海的前因后果,以及对郑成功集团的影响。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清军趁郑成功兵败南京之际,大举反扑,兵分两路从海路直扑厦门岛,企图一战平定东南。然而,郑成功绝地反击,在厦门海战中,大败清军水师,获得喘息之机。 既然打不赢,福建巡抚李率泰想了个困死郑成功的方法,率先实施迁界政策以封锁厦门岛。这次迁界仅限于厦门周边的同安、海澄两地,远远无法真正达到封锁目的。次年(公元1661年)六月,乘郑成功向东攻略台湾之际,叛降满清的黄梧向满清密陈包括挖郑氏祖坟在内的“灭贼五策”,其中有两点涉及到沿海迁界: 第一,“金厦两岛弹丸之区,得延至今日而抗拒者,实由沿海民众走险,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若从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尽徙入内地,设立边界布置防守,不攻自灭也。”黄梧的密奏将迁界主张由厦门岛周边地区扩展到沿海五省,目的是完全斩断郑成功与内地的所有联系。 第二,“将所有沿海船只,悉行烧毁,寸板不许下水。凡溪河监桩栅货物,不许越界。时刻了望,违者死无赦。如此半载,海贼船只,无可修葺,自然朽烂。贼众许多,粮草不继,自然瓦解。此所谓不用战而坐看其死也。”黄梧的主张招招致命,精确地看中郑成功的弱点即是粮草问题。为了打击郑成功,他不惜提出伤天害理的建议,自此沿海百姓遭到了史无前例的大浩劫。 黄梧的建议得到了户部尚书苏纳海的赞赏,苏纳海也向朝廷提出与黄梧类似的主张:“蕞尔两岛(指厦门、金门),得遂猖獗者,实恃沿海居民交通接济。令将山东、浙、江、闽、广海滨居民,尽迁于内地,设界防守,片板不许下水,粒货不许越疆,则海上食尽,鸟兽散矣。” 黄梧、苏纳海等人提出的“沿海迁界”政策,令满清清朝廷大喜过望,把这项残酷、灭绝人性的政策当作不战而胜的法宝。于是乎朝廷的指令迅速下达沿海五省,五省居民顿时陷入恐怖的灾难之中。 这项政策得到野蛮的执行。从朝廷旨令下达后,规定在三天内,沿海数十里内的居民,必须迁往内地。这个涉及人数达上千万的移民计划,完全没有丝毫的准备,如何安置移民的措施也没有,便以野蛮手段强迫执行,结果造成了灾难性的严重后果。 《榕城纪闻》是这样写的:“福建、浙江、广东、南京四省近海处,各移内地三十里,令下,即日挈负妻子载道,露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途,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担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如福清二十八里,只剩八里;长乐二十四都,只剩四都。火焚二个月,惨不可言,兴、泉、漳三府尤甚。” 《莆变纪事》写道:“收边海居民尽移内地,燔其屋舍,夷其坛宇,荒其土地,弃数百里膏腴之地,荡为瓯脱。刻期十月内不迁,差兵荡剿(迁界令十月下令,要求当月迁移完毕)。……于是流离转徙,死亡荡析。……京师巡界者至,勒令尽迁,乡民负寨拒命,用督兵攻下,……燬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片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至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 屈大均《广东新语》记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评论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次大规模的沿海迁界运动对郑成功确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郑成功抗清之所以得以坚持十数年,与沿海诸省民众的支持有很大关系。 黄宗羲所写的《郑成功传》中,有这样记录:“成功既闻迁界令下,叹曰:使吾徇诸将意,不自断东征得一块土,英雄无用武之地矣。沿海幅员上下数万里尽委而弃之,使田庐丘墟,坟墓无主,寡妇孤儿望哭天末,惟吾之故。以今虽披猖,亦复何用?但收拾余烬,销锋灌燧,息兵休农,待天下之清未晚也。” 从这里亦可见郑成功力排众议,东取台湾的决策是何等英明,否则在满清野蛮而残酷的“沿海迁界”封锁政策之下,仅仅依靠厦门等几个小岛,不必开战就被困死了。清廷实施五省迁界令后,郑成功改变了大政方针,此后军政重点是“息兵休农”,全力发展生产自救,以打破满清清朝廷在万里海岸上的漫长封锁线。 提出五省迁界恶毒计划的黄梧,与郑氏结下不解之仇。十几年后,郑成功的儿子郑经攻夺海澄后,黄梧的儿子黄芳度投井而死。郑经砍下黄芳度的脑袋悬挂于竹竿示众,并剖开黄梧的棺材,戳尸斩首,以解心头之恨。由此可见,五省迁界对郑氏集团的伤害是何等巨大。 有人以为明代剿清“倭患”以后中国就没有海商了,其实不然,中国海商依然非常强大 ,后来的郑成功父子几乎垄断了整个东亚海上贸易,只是因为隆庆开市以后,既然可以重新做生意,市场跟手工业就业恢復,所以没必要继续闹了而已,能够有秩序的做生意事实上海商会更强大的,那么中国当时具备更强大的航海技术跟贸易规模,为何却无法进入海权,就必需思考为何西方可以进入海权时代。 海权(海上权利),顾名思义就是拥有或享有对海洋或大海的控制权和利用权,是“国家主权”概念的自然延伸。但这种权力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控制问题,更重要的是用海洋来开拓一个新的舞台,一个新的时代。海洋对濒海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要拥有海权,就必须发展强大的海军,海权即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 “海权”古就有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海洋被人类认识的那一刻海权这个名词就诞生了。很简单这就是人类的征服欲。但真正可以称得上“海权时代”那还有很漫长的一段时间。因为陆地的中心时代不会自我灭亡,和社会制度变更一样海洋与陆地的更替也是曲折的。 到了十五世纪“海权”开始被人们重视,尤其是欧洲。引起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军事性封建大帝国——奥斯曼帝国。公元1453年到1574年,奥斯曼帝国势力不断扩张,版图包括巴尔干半岛、小亚细亚、南高加索、库尔德斯坦、叙利亚、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岛部分地区及北非大部,形成地跨亚、非、欧三洲之大帝国。土耳其人的横征暴敛使欧洲正常的商业秩序遭到破坏,传统的东西方贸易几乎中断。为此欧洲人不得不把目光转移到海上来。公元1492年8月3日,一个平静无风的日子却在历史舞台上卷起一场飓风。在这一天,一个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意大利热那亚年轻人率领着西班牙的三艘帆船开始了一次永载史册的远航。这次航行不仅仅是发现美洲大陆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它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海权时代。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勇敢的航海家们用自己的壮举为“海权时代”写下了一篇美丽的序言。 中国海权最强盛时期是在明朝时期,在明成祖鼎盛时期的公元1420年,明王朝拥有3800艘船,其中1350艘巡船,1350艘战船,以及驻扎在南京新江口基地的400艘大船和400艘运粮漕船,其中250艘是远洋宝船,此外还拥有大量护洋巡江的警戒执法船和传令船,威名远扬的郑和船队实际上只是强大的明帝国海军的一支海上机动舰队而已。明朝水师从鄱阳湖水战开始,到郑成功光复台湾,大明朝立国近三百年,大明水师却未曾遭遇一败,简直是常胜军中的常胜军,可惜中国古代军事向来重陆战轻水战,因此大明水师的光辉也就因此而淹没了。事实上大明水师确实是中国古代史乃至世界古代史上最强大的舰队,郑和下西洋的辉煌人所共知,斯里兰卡之战活捉其国王,大扬华夏国威。可惜后来明朝实行海禁,撤裁舰队,使倭寇横行,海防空虚,但经过戚继光整顿,大明朝水师重新焕发了战力。 公元16世纪葡萄牙殖民者东来,本想变广东为其殖民地,但明朝水师在番禺海战中将其重创,使其打消这个傻念头,转与中国通好。 公元1633年7月,荷兰台湾总督普特曼斯率领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沿海发起了进攻。荷兰人提出中国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单独贸易,否则将继续开战,此无理要求遭到明朝拒绝,参战的荷兰舰队以及荷兰招揽的50多艘海盗舰队全军覆没。料罗湾海战是荷兰人在远东空前的惨败,明朝舰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朝的令旗,否则将被拦截。从此荷兰人每年向明朝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在远东水域的安全。这对当时欧洲的海上霸主来说,无疑是一种羞辱。 公元16世纪末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大明水师在露梁海战里全歼日本舰队,打得日本200年国力一蹶不振。即使到了腐败透顶的明朝中后期,大明水师依然两战澎湖,将荷兰水师击败,17世纪末更是一举收复台湾,打得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狼狈而逃。 明朝水师舰队规模之大,装备之精良,战斗力之强大,都为中国历代之最,明朝水师配备有各式样战船百种,其主战炮舰载炮40多门,远超过同时代西班牙无敌舰队和英国皇家舰队的规模,堪称世界第一舰队。可惜如此强大的力量,后来在被满清收编并用于收复台湾后即被裁撤,天才水师将领施琅在侯爵位置上终老。后来的满清水师简直成了海上缉私队,在鸦片战争里被英国人打得片甲无存。 海上贸易是充满风险的,一个船队出去往往是压上船主全部身家,如果投资不如预期或者船队遇到灾难,一去不回,往往就因此破产。假如十次出海平均一次破产,其实就意味你只要出海久了就一定会破产,一定会破产谁敢做?那海上贸易就起不来了,因此荷兰的商人就想出来一种奇葩概念──“股份有限公司”,把一艘船的价值折算股份,等船回来之后看盈亏多少折算给股东。 因为远洋贸易获利最高可以达到百倍,至少也有十倍,因此民众热烈投资,船长拿到钱一来可以避免发生风险破产,二来可以用这笔钱再投资再扩张船队迅速发展。 而当船长有这种类似先把船队股权质押换取现金,不等船队回来套现就能先有现金买更多船舰作更多贸易,等于赚了一年金流时间这样的需求,更多金融产品跟保险期货概念交易就出现了。 这些“跨越时间的投资”让船主们不用等待船舰一去一回就能有源源不绝的现金疯狂扩张船队,让整个欧陆以超现实的速度在扩军,这是任何国家的力量办不到的,要靠国家力量这样疯狂造船,连中国都会破产,这是第一点,“金融制度的支持”。 而要有金融制度的支持,前提就是国家不可以随意去没收或干涉金融领域,否则如果保险跟股票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国家干涉,甚至只因为县太爷的儿子不开心,就变成废纸,这种金融投资跟保险是没有人敢参与的。 金融制度能够建立前提就是兑现的信用,因此国家必需给予“私有财产绝对神圣性”的保证,国家不会也不可以随意不经过拥有者同意,更改转移私有财产,这必须经过法律的明文以及国家长久时间的建立信用才能确保,没有对私有财产的保障,缺乏信用保证的金融制度是不可能建立的,这是第二点。 那么要建立私有财产保障的法律跟行政规范,不是空口白说就可以的,国家侵害的时候谁来救济?民间跟民间出现纠纷的时候谁来仲裁? 像中国这样以“道德精神”跟“上下属关系”来决定是非,是绝对不可以的,假如谁的“道德名声”好,或者谁辈份高、职位高谁就是对的,那没有人敢信任契约了,因为如果对方社会地位高,无论合约内容怎么写都会变成只对对方有利的霸王合约,因此,专门的财产法以及民法法庭就是必需的,否则私有财产保障制度根本是空话,这是第三点。 我们还可以用下面三点来看看明清朝廷为什么长期“禁海”而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开放”: 第一:金融体系对海商的支持有没有? 第二:私有财产保障的建立有没有? 第三:财产法跟民事法庭的建立有没有? 从这三点任何一点去看,中国不要说明代,直到清代都还在原始时代,因此无论东亚贸易规模多大,都没有能力走向远洋,也就更加不可能进入海权。如果海商一出海,家产随时可能被土豪贪官用随便理由充没,是没有任何海商敢走向印度甚至跨过非洲的。假如海商觉得只有自己拥有武力才能防备国家侵害自己财产,海商武装无论多惊人,砲口永远是对准国家而非对外的。 阻碍这三点的,都是儒家把政权绑定在土地,因此故意阻碍人口流向工商,也故意阻碍金融制度与私有财产保障的思想。因此,就算让东亚贸易规模再扩大十倍,再放一百年,中国都不可能走向海权的,去怪明、清朝廷的海禁还真的是冤枉了。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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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初30组 林翔云著《望洋兴探》 |
第六十六章 施琅 施琅(1621年-1696年,见图66-1),字尊侯,号琢公,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今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人,祖籍河南省固始县方集镇。祖先叫施柄,是南宋高宗时期评事官,于1163年(隆兴元年)自河南光州固始县施大庄(今郭陆滩镇青峰村)南渡入闽,成为了浔海施氏的始祖。施琅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祖父时家境较为宽裕,到了父亲施大宣的时候开始衰落,但施大宣尚义持正,乐善好施,所以在乡里名声很好。施琅生得脸面大额头宽,施大宣以为这是贵人相,所以对施琅严加管教,希望施琅日后成为公侯将相。 少年时代的施琅学书不成,所以放弃去学剑。跟从他的老师学习兵法,各种兵法没有不精通的,并且智勇双全。促使施琅充满自信心。综观施琅一生行事,无不透露出自信的性格。施琅十七岁便从军,为明将总兵郑芝龙的部将。每到作战的时候肯定是身先士卒,屡立战功。1646年(顺治三年),清军统帅博洛利用郑芝龙的声望招降其旧部,“奉郑之命降清的有武毅伯施福、海澄伯郑芝豹和部下总兵十员,兵将十一万三千名”。李成栋奉调由闽浙入粤时,施福率施琅梁立等及五千兵马随征,在扑灭顺德县“海寇”和镇压东莞、增城地区的张家玉抗清义师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碑传记》载:“既而承当要事,从海道出粤东,战胜攻克,人以岳家军目之”。由于李成栋对南方兵将存在歧视心理,在奏疏中说从福建带来的施琅等官兵“脆弱不堪,无资战守”,甚至伺机剪灭和解散。施福、施琅、黄廷等人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忍气吞声,大有怀才不遇,有功不赏之感。
1648年(顺治五年),闽系将领跟从李成栋反清复明。施琅在遣回福建途中遭李成栋部将郝尚久的暗算,“公侦知其事,急拔众走饶平(今广东省潮州市东),踞守阅月突围出,且战且行,从弟肇琏、肇序皆随殁军中”,勉强拖到粤闽交界的黄冈镇才得以脱身,投郑成功部下,成为郑成功部下最为年少、知兵 、善战的得力骁将。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义旅,成为郑成功的得力助手。后来在郑成功部下任左先锋职,追随郑成功进行抗清斗争。郑成功待他非常好,把他看成是自己的得力助手,对他礼遇非常,军事相关的事务以及机密大事都要和他商量。 1651年(顺治八年)施琅随郑成功下广东南澳勤王。后因施琅与郑成功战略“舍水就陆,以剽掠筹集军饷”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郑成功很不高兴,削施兵权,令施琅以闲暇人员返回厦门,时遇清军马得功偷袭厦门,守厦的郑军主将郑芝莞惊慌弃城溃逃,当时施琅亲率身边六十余人主动抵抗清军,勇不可挡,杀死清军主将马得功之弟,马得功差点被活捉,清军的率残兵败将仓惶逃离厦门。在南澳的郑成功见军心动摇,觉得继续南下已不可能,只好回师厦门。 施琅在清军登上厦门岛形势极为严峻的时候,曾经率领部卒数十人奋力作战;郑成功回到厦门论功行赏,奖给白银二百两。表面上是赏罚分明,可是,郑成功对施琅的傲慢跋扈却怀有戒心。尽管郑成功肯定了他在厦门迎战清军的功绩,却不肯归还他的兵权。施琅在广东时曾经委婉地提请郑成功注意主力西进后,后方兵力单薄的危险,郑成功听不得不同意见,解除了他的兵权。在施琅看来,自己在总的用兵策略上提的建议已经被事实证明是正确的,遣回厦门以后,又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同清兵作战,满心以为郑成功班师归来将恢复自己的左先锋职务。不料,郑成功回到厦门以后,并不让他官复原职。施琅大为不满,向成功报告自己心灰意懒,想去当和尚,借以探测成功对他的态度。成功不为所动,叫他另行募兵组建前锋镇。施琅见难以挽回,一气之下剃光头发,不再参见郑成功。 1652年(顺治九年),曾德事件导致施琅与郑成功公开决裂。自从郑芝龙降清后,曾德似乎不大得志,在郑成功军中受施琅节制。施琅既被削去兵权,曾德为求出头之日,利用过去在郑氏家族军队中的关系投入成功营中充当亲随,即所谓“恃郑氏亲昵,逃于郑所”。施琅听到消息后,大为愤慨,派人把曾德捉回斩首。郑成功“驰令勿杀”,施琅却悍然不顾,“促令杀之”。 郑成功见施琅违令擅杀郑氏旧将,断定他是反形已露,就在五月二十日密令援剿右镇黄山以商量出军机宜为名逮捕施琅之弟施显,同时,命右先锋黄廷带领兵丁包围施琅住宅,将施琅和他的父亲施大宣拘捕。施琅被捕后,在一些亲信部将和当地居民的掩护和帮助下逃到大陆。郑成功获悉施琅已经逃入清方管辖区后,怒不可遏,在七月间把施大宣、施显处斩。施琅得知父亲和弟弟被杀的消息,对郑成功恨之入骨,死心塌地投靠清朝,一意同郑氏为敌。 由于亲人被郑成功杀害的大恨,施琅再次降清。 1656年(顺治十三年),施琅随清定远大将军济度进攻福州,被授予同安副将的职务。1659年(顺治十六年),清廷升任施琅为同安总兵。1662年(康熙元年),施琅升任为福建水师提督,遣军击败郑经进攻海澄的军队,并上书清廷将台湾纳入清朝的版图。终于获得康熙帝的支持。 这期间郑成功在台湾病逝、郑经继为延平郡王。郑经接替郑成功后,由于内部陈永华(郑克臧岳父)和冯锡范(郑克塽岳父)发生内讧。病中的郑经把政务交由长子郑克臧处理,克臧聪明能干,做事井井有条,从来没有过失,也很受郑经的宠爱和信任。郑经病逝后,冯锡范毒死郑克臧,立十一岁的傀儡郑克塽为延平王,冯锡范专横,贪赃枉法,大失人心。 1664年(康熙三年),清廷派施琅率兵收复金厦新胜,预备进攻澎湖,直捣台湾,使国家四海归一,边民无患。 1667年(康熙七年),孔元章赴台招抚失败后,施琅即上《边患宜靖疏》,次年又上《尽陈所见疏》,强调不能容许郑经等人顽抗,盘踞台湾,而把五省边海地方划为界外,使得东南地区赋税缺减,民众愈加贫困;必须速讨平台湾,裁减当地的军队,恢复地方上的经济,增加赋税,使得民生得以安定,边疆可以安稳。他分析双方的力量,指出台湾兵马总计不满二万多,船兵大小不上二百号,他们之所以能占据台湾,是因为汪洋大海为他们提供了保障。而福建水师官兵共有一万多人,管制的陆上兵马和投降清朝的官兵也有不少,只要从中挑选劲旅二万,足以平定台湾。他主张剿抚兼施,从速出兵征台,以免养虎遗患。 施琅这一主张,受到以鳌拜为首的中央保守势力的攻击,以海洋险远,风涛莫测,驰驱制胜,计难万全为借口,把他的建议压下来。施琅的议谏被束之高阁,甚至裁其水师之职,留京宿卫,长达13年,仍然矢志复台报仇,实现自己的意愿。在调北京任内大臣期间,甚为贫苦,依靠妻子在北京当女红裁缝贴补家用所需。但他仍密切注视福建沿海动向,悉心研究风潮信候,每天在府内耐心等待朝廷起用。 1681年(康熙二十年),康熙帝采纳了李光地的意见,授施琅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积极进行攻讨台湾的部署准备。 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十月,清朝廷平定了“三藩”之乱后,施琅终于在李光地等大臣的力荐下,复任福建水师提督之职,加太子少保衔。同年,康熙帝决定攻台,命施琅与福建总督姚启圣一起进取澎湖、台湾。 从施琅的自身条件来看,他的确是攻台清军主将的合适人选。首先,施琅生长在海边,自幼随父从事海上贸易活动,精通航海,对海疆的气候、地理等方面的情况了若指掌。从军后,转战东南沿海,有丰富的海战经验。其次,施琅通晓兵法、战阵,并一贯主张以武力统一台湾,所以多年来精心谋划对台用兵方略,提出“因剿寓抚”的战略方针及一整套实施方案,不但周密完备,而且是切实可行的。第三,施琅是从郑氏阵营中反叛出来的,他熟悉台湾郑氏集团内情,他的智勇韬略也一向为郑军官兵所畏惧。他在郑氏集团中的故旧很多,为他争取内应和进行情报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第四,施琅不但是武力统一的坚决拥护者,而且对统一充满信心。 他回到厦门后,便日以继夜,废寐忘食,一面整船,一面练兵,兼工制造器械,亲自挑选工匠和船,历时数月,使原来全无头绪的水师船坚兵练,事事全备。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四日,施琅督率水军由铜山出发。 在进攻路线的选择上,施琅根据风向和敌方防御情况的情报,决定清军船队从铜山(今福建东山岛)启航,乘六月的西南季风向东穿越台湾海峡,首先夺取地处澎湖主岛以南、郑军防守薄弱的八罩岛。这样就可获得船队的锚泊地和进攻出发地,占据上风上流的有利位置向澎湖发起攻击。攻下澎湖,扼敌咽喉,然后兵锋直指台湾,可顺利实施“因剿寓抚”的战略方针。 六月十六日,清军舰队向澎湖郑军发动第一次进攻,初战失利。施琅很快吸取教训,对下一步作战行动进行了周密筹划和部署。施琅将清军分为四部分:施琅亲率56只大型战船组成的主攻部队,正面进攻郑军主阵地娘妈宫;总兵陈蟒等率领由50只战船组成的东线攻击部队,从澎湖港口东侧突入鸡笼屿,作为奇兵,配合主攻部队夹击娘妈宫;总兵董义等统率另50只战船组成的西线攻击部队,从港口西侧进入牛心湾,进行佯动登陆,牵制西面的郑军;其余80只战船作为预备队,随主攻部队跟进。 十八日,施琅先派战船攻取澎湖港外的虎井、桶盘二岛,扫清了外围。二十二日早七时,经过充分休整和准备的清军向澎湖郑军发起总攻。经过9小时激战,清军取得全面胜利,共毙伤郑军官兵1.2万人,俘获5000余人。击毁、缴获郑军战船190余艘。郑军主将刘国轩乘小船从北面的吼门逃往台湾。此役清军阵亡329人,负伤1800余人。 施琅上疏吁请清廷在台湾屯兵镇守、设府管理,力主保留台湾、守卫台湾。因功授靖海将军,封靖海侯。 此后,施琅又一面加紧军事行动,一面对占据台湾的郑氏集团施以招抚。在施琅大军压境之下,郑克塽茫然地说:“现在台湾人心风声鹤唳,继续守卫台湾恐怕右边啊;士卒满目疮痍,再战下去恐怕难以取胜。还是应当请降,以免今后追悔莫及。” 郑克塽听从了刘国轩的劝告。八月十三日,施琅率领舟师到达台湾,刘国轩等带领文武官员军前往迎接。施琅入台之后,主动前去祭郑成功之庙,对郑氏父子经营台湾的功绩作了高度的评价,并称郑氏收复台湾是为国为民尽职的举动,对郑成功毫无怨仇。祭祀完成之后,施琅哽不成声,热泪纵横。郑氏官兵和台湾百姓深受感动。赞扬施琅胸襟宽广,能以大局为重。冷静处理公义私怨的关系,远非春秋时期的伍子胥所能比拟。 当时,清廷内部对台湾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是否留台存在争议。施琅上疏力主留台卫台。在分管兵部的清朝东阁大学士(宰相)、施琅的内兄潘湖叟黄锡衮的支持下,施琅的意见打动了康熙帝和朝中大臣,清廷终于决定在台湾设府县管理,屯兵戍守。 施琅对西方殖民者的情况有所了解,对荷兰殖民者的侵略本性有所认识,认为“红毛”“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促使康熙帝下决心留守台湾,并于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在闭关锁国、自以为是天朝大国的清初时期,施琅能对西方殖民者有这点初步认识,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也是包括康熙在内的同时代人所不及的。应当说,施琅这一贡献比起他收复台湾来说,在反对西方殖民者的问题上,有着更重要的意义。 福建、广东民间对施琅颇有微词——施琅以为惠州、潮州地区的人大多通海,所以禁止与台湾的往来。首先严禁广东客家籍人渡台,理由是那里出的“海盗”多,以及惠潮之民多与郑氏相通;对其他地区的民众渡台也严加限抑,竟然规定渡台人员不得携带家眷,也就是说不许老百姓在台湾扎根,这一政策后来导致台湾妇女奇缺。因此施琅对台湾的统治构成两岸往来的最大障碍。 施琅攻占台湾后,夺占田产收入施琅名下的,几乎占据南台湾已开垦土地的一半之多,名为“施侯租田园”,一直延续到台湾日据时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纳统归清朝在台衙门代行,并保送至北京转交施琅世袭业主。如此犹嫌不足,还贪得无厌,连无田无地的澎湖渔民也不放过,施琅向渔民们勒索“规礼”收入私囊。 1696年(康熙三十五年),施琅逝世,清朝赐谥襄庄,赠太子少傅衔。施琅死后与其妻王氏、黄氏合葬。泉州城内有靖海侯府和施氏大宗祠。在同安东郊有绩光铜柱坊,现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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