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初30组 林翔云著《望洋兴探》 |
第五十一章 海盗精神与海盗文化 十九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拜伦的名篇《海盗生涯》: 在暗蓝色的海上,海水在欢快地泼溅, 提起海盗,自然而然地让人联想起:鲜红的夕阳、漆黑的骷髅旗、以及那成堆的让人睁不开眼的黄金,还有那独木腿、鹿皮靴、再配上一顶达达尼昂式的帽子的凶残海贼首领。谣传海盗是没落的贵族,无私的无党派者,只要有海上贸易的地方就有海盗的出现,在难以防御的偌大海上,骚扰无力薄弱的单船只。说到海盗这个词,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抢劫、杀戮。但实际上,“海盗”既是一种武力抢劫活动,又包括商业贸易、文化交流等和平性的一面。“海盗”留给人们的不只是恐怖、苦难,它也留给人们自己独特而又珍贵的文化遗产。在古代欧洲,海盗是个重要的社会角色。有人斥之为祸害,有人视之为豪汉,同样也有人把他们当作劫富济贫的英雄。但不论怎样,海盗都代表了一种社会的极端,代表了豪迈霸气的性格。 说起海盗,在我们的世界观中,海盗就是一群土匪强盗,专门抢劫掠夺沿海的村庄城镇。它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应该是人人得而诛之的一个群体。然而在西方文化中,海盗的形象并非我们所认为的如此不堪。他们甚至可以成为民众心中的英雄,被许多人所崇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知差异呢?其实这和文化背景历史背景不同有关。 在中国,也崇拜着一群看上去是土匪强盗的人,那就是梁山好汉。在朝廷不作为,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时候,这些劫富济贫的土匪,就成为了老百姓心中的英雄。然而西方海盗的形成和我们文化认知中的官逼民反有所不同,他们从事海盗的主要原因还是为自身利益出发。 海盗是一门古老的职业,到底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估计没有人说得清,但可以基本确定的一点是,应该跟海洋商业运输和海洋贸易有直接关系。就跟陆地上有山贼抢劫过往行人随身财物和商人货物一样,海盗瞄准的也是有利可图的过往商船,而不是个体渔民。西方文明的特质之一就是海洋文明,与中国安土重迁的农耕文明有本质的不同,两种文明沿着各自独有的轨迹演变成现在这样迥异的形态。其实,海盗不只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中国历史上的海盗也不少,尤以明朝中后期为盛。但是,与中国鄙视山匪、贼寇和海盗,并誓将其剿灭不同,在西方社会,海盗已经超出一门职业的范畴,成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为很多人所推崇,包括美国苹果公司前总裁史蒂夫•乔布斯。 苹果公司是当今世界第一大市值的公司,公司一栋大厦前挂着三面旗,其中一面是印着一个骷髅头的海盗旗(见图51-1),这就是苹果公司的“海盗文化”。据说乔布斯刚创办苹果公司时,办公室里也挂了一面海盗旗。在乔布斯看来,“海盗”精神就是忘掉一些规则,尽可能以最极端的思维方式来思考,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就是摒弃传统,大胆创新。
海盗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精神,已经深入人心。一条黑色骷髅标志的头巾,一件海盗标志的首饰,打扮得另类一点就可以称为海盗一族。海盗代表着叛逆、个性、自由、放荡不羁,海盗已成为时尚的代名词,海盗个性也由此走进人类的时尚生活前沿。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类似的海盗精神…… 海盗精神——信念与执著,勇敢与拼搏,对未知领域探索欲望,执着追求,坚持自己的梦想,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希望! (1)客观上讲,是非法抢夺他人财富。 即使我们说西方文化中有海盗基因、海盗灵魂,意指其非合作暴力倾向,但若有人因此认为海盗是一种国家行为,显然失之偏颇。自然界中食肉动物在捕捉不到猎物时,经常把同类作为攻击对象,黑帮中的黑吃黑是这样,海盗亦然。世界上海盗黄金时期有两个:一是公元9、10世纪,一是公元15、16世纪地理大发现前后的大航海时代。当时的欧洲国家也深受海盗之苦,频繁遭受北欧海盗的严重骚扰,法国皇室甚至给著名的海盗头子罗洛封爵,就是为了让他停止骚扰。西班牙痛恨于北非海盗巴巴罗沙的袭扰,出动大量军队清剿海盗都未果。地中海和直布罗陀海峡航线、北美新大陆航线,都是海盗猖獗作案的天堂。 仔细想想,这种情况是极其合理的。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是当不了海盗的,只有那些内心狂野、有狼性、在世俗生活中讨不到好前程的人,才会投身茫茫大海,与惊涛骇浪和孤独寂寞为伍。这些海盗在正经做工和经商的人看来,是货真价实的亡命之徒,但从异常行为社会学的角度看,像海盗这样游走在暴富与死亡边缘的人,跟社会上自杀、娼妓、吸毒、贩毒、酗酒、同性恋等“异常行为”者没有根本性差异,并非魔鬼附身或是中了邪气,干出违反常规的事,而是社会正常演变的一个分支。这群人可能跟社会主流观念不合拍,却符合一切成大事者的基本特征:心里没条条,眼中没框框,蔑视传统,勇于冒险,敢于创新,天高任我飞,不走寻常路。在他们的心目中,那些一本正经生活的人,才是不正常的。 西方的很多孩子都是听着海盗的故事长大的,他们的梦想就是成为像“海贼王一样的男人”,去探索那些神秘的不曾被人挖掘的宝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他们对于海盗文化有谜一样的向往,已经内化为强权崇拜的基因。他们不只羡慕海盗们的奇能强技,还有他们纵横四海的自由,以及对别人生杀予夺的权力。就算是女人,看过电影《加勒比海盗》后,都会为杰克船长那样的“真男人”而疯狂。据传,不但现在有大批海盗迷怀揣着一颗粉红色的少女心,就连当时饱受海盗骚扰之苦的英西两国妇女,都对海盗有着深沉的迷醉,海盗足够潇洒帅气的外表与野蛮丑陋的暴力气质融为一体,实在太让女人疯狂了。 有学者认为,东西方现在呈现出的完全不同的文明型态,原因在于继承制度。两种文明虽然都奉行嫡长子继承制,但中国的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或官职,其余庶子皆有封地或职位,并未被剥夺所有继承权,民间更是实行析产制,即所有儿子均分财产;而欧洲各国继承制虽因国别而异,更典型的还是类似英国的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爵位及所有地产、财产、爵位,其余庶子只享有不多的年金和一小块地产的终身收益来维持生活,成年后各谋生路。这种继承制给贵族庶子带来极大压力,促使他们不断进取,勤奋读书,入名校深造,以谋生路。随着资本主义大潮的来临,接受了良好教育的贵族庶子们大都投入实业,以期重获贵族荣光。还有一些人,远涉重洋,到亚非拉各洲开拓殖民,创造了大英殖民帝国的辉煌。 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但从整个西方文明史来看,真正的根源应该还是海洋文明与游牧文明杂糅作用、冒险精神和抢劫文化共同发力的结果,而非继承制这一单点突进的产物。在这个向海洋进军、向海外拓展的过程中,一些天赋异禀的人就进入航海行业,甚至成为海盗头子,像率领英国舰队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的德雷克、第一次绕过好望角的迪亚士、第一个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第一次环球航行的麦哲伦等,其青史留名的背后,都有海盗的影子。 自古英雄不问出处,不只是出身,还有职业,只要做出过有利于本民族本国家名扬天下、有利于推动世界发展的丰功伟绩,都成为彪炳史册的入选理由。这是东西方文明共同的实用主义。极端环境下的海盗,始终高擎“此路是我开,此海是我买,要打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大旗,不以常法为法,视财宝如甘饴,视人命如草芥,亦人亦魔,以至人们把海盗精神抽象成为了叛逆、个性、自由、放荡不羁的象征。 海盗这个职业的特点是必须团伙行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这点跟陆地上的小偷小摸甚至江洋大盗有本质的不同。一群精壮男子,为了一个抢夺他人财富的共同目标,在茫茫大海中孤守几个月,想尽千方百计追踪或围堵商船队,如果没有异常严明的规则和纪律,强力约束大家的行为,想要达成目标是极其困难的。这样的团伙在匪为盗,在官为兵,只要利用得当,就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海盗,是一门标准的“有规矩”的非法生意。 公元17世纪,一个英国船员跑一趟马达加斯加的贸易,收入只有12磅,而同期的海盗要是能够劫掠一票“够肥”的商船,每个海盗成员能分到几千英镑,这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般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商船上船员的生存环境远不如海盗,而且大多还会受到船长的虐待。在这样的暴利光环下,尽管海盗生涯时刻面临食不果腹甚至葬身大海的危险,上岸后也可能被政府推上绞刑架,仍然非常值得“赌一把”。 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在公元16世纪大航海时代早期,政府与海盗的关系还曾有“蜜月期”。为了促进本国海上贸易的繁荣,英国、法国都曾经专门雇佣海盗去骚扰他国船队,英国还给海盗船(见图51-2)颁发“私掠许可证”,这些海盗有个特别尊贵和体面的名称:皇家海盗。
不管有无政府撑腰,都不意味着海盗们的行事方式就是绝对地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实际上,海盗所要遵循的规则,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出普通人所受的约束。古典海盗时代,世界上出类拔萃的两位顶尖大海盗——亨利•摩根和巴塞罗缪•罗伯茨编纂了包含海盗公会所有法律的大部头书籍《海盗法典》,该书由1000多页羊皮纸装订而成,封面饰有浮雕图案,重量超过80磅。这本法典是海盗世界的生存法则,地位堪比现实世界各个国家的宪法。在每艘海盗船上,其具体规定还会根据《海盗法典》的框架进一步细化,堪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仅择取其中部分条文,以观其细密:每个人都有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大家集体投票决定;新鲜的食物和含酒精的饮料,每个人都同样有权得到它们;偷同伙东西的家伙会被流放荒岛;禁止在船上赌博;禁止在甲板以外的区域喝酒;叛徒或临敌逃命者会被处死;禁止侮辱女票(女性被劫者);禁止械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的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皇家海军也有类似规定);战斗中残疾不允许在船上继续工作,但可以从公款里领800个银币;每个人务必使大炮、手枪和马刀保持清洁和完好无损;晚上8点准时熄灯;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分双份,炮手、厨师、医生、水手长可分一又二分之一份,其他有职人员分一又四分之一份,普通水手每人得一份。 有后世历史学家认为,这些规则充溢着“原始的民主主义”。要知道,在当时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等级制度森严,这些规则开创了当今世界民主制度的先河。这是海盗们在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法典”,也是他们在权衡利弊后做出的最优选择。 在这样民主平等的规则下,代表一船最高职位的“船长”,却不代表最高的权力。在海盗船上,每名海盗都有真实有力的投票权,既可以将权力委托给某人,也拥有不受约束的罢免船长的权力。据考证,一些在后世很著名的海盗船长也难逃被罢免的命运,比如著名的英国海盗本杰明•霍尼戈,因为不同意劫掠本国船只被罢免;威廉•基德因为与船员有分歧而被抛弃;甚至有一伙海盗在一趟生意中罢免了13个船长,让全船1/5的人都过了一把船长瘾。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这是海盗世界最邪魅、最有效的规则。 天命不可违的一件事是,黑暗世界里的人可以享尽荣华宝贵,但永远见不得阳光,真实世界的铁律是邪不压正,任何黑社会势力包括海盗、土匪、山寇等,一旦坐大,要么被灭,要么被招安。大航海时代名声赫赫的海盗们,大都在盗贼与官兵的黑白两道之间不停变换身份。 奥鲁奇•雷斯出生于希腊,是一位著名的海盗,更是阿尔及尔的苏丹,史称巴巴罗萨一世。1504年,奥鲁奇侵击罗马教皇尤里乌斯二世的船只,得到大批财物,迅速扩展了自己的势力。1516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去世,北非的阿尔及尔借机独立,奥鲁奇击败驻守阿尔及尔的西班牙军队,成为苏丹。1518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出兵阿尔及尔,奥鲁奇战死,皇位由其弟海雷丁继承。 英国著名的海盗船长、航海家弗朗西斯•德雷克,1577年和1580年进行了两次环球航行;1581年,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亲自登船赐德雷克皇家爵士头衔;1588年德雷克成为海军中将,率领英军在英西大海战中击退西班牙无敌舰队,自此以后,西班牙一蹶不振,英国逐渐取代其成为海上霸主,德雷克被封为英格兰勋爵,登上海盗史上的最高峰。 科尔内利斯•约尔是一名17世纪的荷兰海盗,起初他集中在西印度群岛攻击西班牙船只,在1638年加入西印度公司以后,他开始带领荷兰海军开始了航海生涯,多次在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海战中帮助荷兰扭转局势,被视为民族英雄。 爱德华•蒂奇,俗称黑胡子,1715年他指挥有40门火炮的“复仇女王”号出海时,找上了普通海盗不敢惹的英国皇家海军,使整个大西洋沿岸陷入“连皇家海军都无法确保安全”的恐怖之中。 这些事件,只是海盗们与政府斗法的极少部分,算是基本完成从盗向兵的身份转换,属于洗白的那部分,更多的还是坚守海盗生涯的小股团伙,或者被政府军剿灭后送上绞刑架的顽固分子。但我们从中分明可以看到,生活在阴暗角落里的海盗中,如何化腐朽为神奇,依靠领先于时代的民主制度和严密规则,构建起驰骋于汪洋大海之上的核心竞争力。他们中的佼佼者势力坐大后,转而成为本国政府倚重的海军力量,实现了国家意志与个人价值的完美统一。而海盗中在严苛的环境中创建的《海盗法典》,因为具有海洋文明独有的基因,内化为西方国家海军的法条和根本遵循,仰仗工业革命中打造出来的先进武器,成为列强在全世界殖民的摧枯拉朽的力量。 这些海盗的形象无疑都是令人厌恶的,他们原始粗暴,残忍贪婪。为什么欧洲人对于海盗并不反感,反而让他们觉得浪漫而憧憬呢?这要从哥伦布说起。也是电影《加勒比海盗》如此受欢迎的原因。 在整个欧洲历史的崛起中,海盗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没有英国海盗,就没有英国工业的崛起。而这一批海盗,就是整个欧洲世界对于海盗文化崇拜的主要原因。 1492年8月3号,哥伦布率领着三艘船,从西班牙南部的港口出海去寻找直接同样印度的海上之路。然而哥伦布并没有发现通往印度的海路,但他发现了一个新的大陆——美洲大陆。虽然陌生的大陆没有引起英国贵族的关注,却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探险者来到美洲大陆,这其中首当其冲的西班牙发现在这块大陆上有两个大帝国,印加帝国和阿兹特克帝国。这两个国家的人口数值和密度远超欧洲任何一个国家,他们拥有大量的财富。为了掠夺财富,西班牙对美洲大地发动了武力征服。经过几个月的围困,西班牙人攻陷了阿兹特克的首都抢夺了他们的累积了几百年的财富。 就在西班牙人返回的途中,他们的三艘船被法国海盗劫走了两艘。当船上数量巨大的财宝被法国皇室得知后,他们连忙跟随西班牙的脚步继续向美洲大陆发起了掠夺。英国人得知这一情况后也派出探险队寻找美洲大陆。然而英国人比较倒霉,找了很久都找不到美洲大陆于是他们就和法国授权海盗抢劫西班牙运回珠宝的船只。到后来,英国海盗的猖獗程度已经远超法国,可以说英国女王实际上就是最大的海盗头目。而加勒比海由于岛屿群比较多利益隐藏是最佳的抢劫地点,于是这块海域的海盗就兴盛起来。 电影《加勒比海盗》的故事背景就是由此而来。当时欧洲人的贪欲就像一个无底洞,他们源源不断的深入美洲大陆进行资源掠夺。不仅如此,他们还往美洲大陆输送了灭绝印第安人的病毒——黑死病。由于被压迫开采矿产的印第安人的灭绝,对美洲大陆资源的开采就落在了黑奴身上,另一个历史悲剧又拉开了序幕。 欧洲在对美洲大陆掠夺之后财富瞬间增长了5倍,也是欧洲瞬间崛起的直接原因。这些财富意味着每一次探险,每一次发现,都可能是源源不断的金银珠宝。在利益的驱使下,海盗的形象不但不会面目可憎,反而是一群为追求财富而勇敢向大海探索的英雄。人们憧憬海盗的职业,无非就是内心无法满足的贪欲无处安放罢了。 当今世界最有名的海盗就是索马里海盗,他们拥有精良的武器,驾驶快艇飞速接近并攀缘上商船,把船员控制住后抢劫最值钱的财物,或者以船以人为质索取巨额赎金。但在各种报道中,经常看到船员用水枪和各种抛掷物防御海盗,很少看到海盗动用武器杀死或团灭船员的情况,即使有海军为商船护航,遇到海盗时也只是驱离,并不进行毁灭性军事打击。这种现象在有些人看来,好像海盗只是一群物质至上主义者,很少主动杀人,实则大谬矣。海盗的本意也许并不是以杀人为乐,但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了,要想把财物抢到手,必然会对保护自己财物的人大开杀戒。但由于在海上杀人并毁尸灭迹太容易了,能侥幸活着回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所以人们对那些失踪的船只,更多是假设遭遇极端天气沉没了。 人们对海盗早先的抢劫流程不甚了了,也许是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道,也许能从海盗长刀下全身而退的人极少,绝大多数都被扔到海里喂了鱼。到了18世纪,随着海盗文化逐渐成形,通常的操作规程是:发现目标船只→升起白色旗帜,表明身份→若猎物降旗屈服,万事大吉,若猎物拒绝投降→升起黑白两色旗帜,强力震慑→若猎物继续拒降→升起红色骷髅旗(一个骷髅加上两根交叉骨头的旗帜,俗称海盗旗)→将恐惧之箭深深射入猎物的心底,意思是一旦捕获猎物,不留任何活口。当然,真实情况下海盗们肯定不会拘泥于这些死规则,还是随心所欲者居多,据专家考证,无论海盗们升不升旗,升什么旗,猎物的最终命运都差不多,要么彻底归顺,要么被杀。 在今天的文学作品里,海盗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一种是野蛮血腥、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恶魔,他们具象的标志有独眼、瘸腿、带金属钩子的手、肮脏的胡子和衣着;另一种则是摒弃了传统世界,一心追逐自由,在枪炮与珠宝中释放人性原始光芒的海上骑士,具象标志包括英俊坚毅且轮廓分明的五官、利落帅气的水手靴、衣领口敞露出来的小麦色皮肤、卷曲的棕色长发、低脂多肌的身材,以及阔绰出手。其实,前者才是真实世界最具典型性的海盗形象:骷髅头海盗旗、限时投降的沙漏、凶狠彪悍的外表,都是海盗们处心积虑设计好的品牌宣传策略。 亨利•摩根是历史上加勒比海盗中最为臭名昭著者,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王,一个令所有人闻风丧胆的恶鬼,在加勒比海横行霸道30余年,至今民间还用他来吓唬小孩。 威尔士人巴沙洛缪•罗伯茨是海盗黄金时期最成功的海盗之一,因外表英俊,温文有礼,被称为黑色准男爵。他的海盗舰队最多时共拥有400艘船,控制的范围从非洲一直到加勒比海的广袤海域。罗伯茨以冷血著称,劫船后从不留下活口。他不仅掠夺商船,连海军也不放过,他的旗舰“皇家财富”号,就是抢来的法国军舰,并于1721年在圣•克里托斯港击沉了荷兰最大型的战舰。据说他一生掠夺了数百艘船只,数量可以与亨利•摩根相媲美,在整个海盗史上也是数一数二的。罗伯茨打破了一般人对海盗的形象,他是个温厚的绅士,有着英俊的外表,经常身穿高贵的红色马甲及马裤,帽子上插着红色羽毛,腰间插着两把火枪,佩有宝剑。他没有赌博酗酒的习惯,喜欢品尝清茶,而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按时做礼拜。儒雅的绅士做派与双手沾满无辜船员鲜血的恶魔形象,在罗伯茨身上完美融合在一起,这几乎成为中国人所熟知的所谓英国绅士的典型特征。他们明明是强盗和侵略者,却让人感觉温文尔雅,这些人如果不是天生的超一流演员,就是骨子里认为世界原本如此,闯江湖和讨生活就是这样的弱肉强食。 当然,历史上也有待人和善的另类海盗,萨姆•贝拉米就是其中的代表。他对俘虏十分宽大与慷慨,甚至在占领船舰后便将自己的旧船给予俘虏,让他们得以逃生,他也被人称为“海盗王子”“公海罗宾汉”,他的海盗团伙也自称“义贼团”。他是当时北美洲东岸海域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之一,由于他的旗舰遭遇暴风雨而触礁沉没,贝拉米据信已葬身海底,年仅29岁。尽管贝拉米逞威的海盗生涯只有一年光景,但他所率领的海盗团却劫掠了50多艘船舰,包括当时堪称海盗界的顶级战利品——维达号及其满载的贩奴利得,估计该海盗团犯罪所得的金银珠宝约有4.5吨。假设贝拉米不是这么年轻就丧命,不知是否还能保持这种待俘以宽的行事风格。 不管海盗们戴着哪副面具,一个称职的海盗哪能手上不沾上几个人的血呢,要知道这是一种典型的零和博弈或负和博弈游戏,这种行为本身不创造价值,只是通过原始、野蛮且残忍的手段,使财物易手而已。无论是海洋文明,还是游牧文明,在历史上都发展起了大规模、成体系的强盗文化,不管他们用什么神圣的宗教作幌子,都得靠侵犯和杀死对方才能把东西抢到手。 |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余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