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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翔云《望洋兴探》(遗作)| 第四十九章 西洋海盗 【校友文萃】

上传时间: 2023-09-26  【字体:

厦门 初30组 林翔云著《望洋兴探》

第四十九章 西洋海盗

  对于海盗的印象,大多数人会立刻想到好莱坞电影或游戏中的加勒比海盗。他们打着骷髅旗,在大海上随心所欲、肆意妄为,连官军也毫不放在眼里。

  然而与想象中的不同,这群自由而凶悍的加勒比海盗只是假想。历史上几乎所有著名的海盗,都是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打劫、依法纳税的海上民兵。

  在世界历史上,名声显赫的海盗为数众多。其中最为著名者,要属英国的弗朗西斯·德雷克,奥斯曼帝国的海雷丁,以及法国的让·巴尔与迪盖特鲁安。他们的战功不仅得到各国海军承认,甚至被奉为民族英雄。

  西方国家将这些鸡鸣狗盗者为英雄,历来让充满“道德感”的中国人愤懑不平,常常以这些历史谴责英法海军都是盗贼的后代。

  “海盗”(pirate)一词意味着海上盗贼,自带法律和道德上的负面评价。而“pirate”一词来自拉丁文“pirata”,早在古罗马时期,西塞罗就曾作出“海盗是人类公敌”(Pirata est hostis humani generis)的定性。

  但真实的海盗既不是中国人眼中的盗贼,更不是版权制度反对者自诩的对抗所有国家的公敌。

  海盗的活动虽然发生在海上,但要维持长期活动,则必须要依靠陆地基地来补充物资、处置战利品。这一特性使得海盗根本不可能走真正的流寇路线,而必须与陆上的某一政权保持良好关系。

  对陆地基地的依赖,反过来使海盗必须服从陆上政权的要求为其服务,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劫掠指定国家的目标。这使得海盗的真实地位更接近于国家征召的海上民兵。自古希腊以来,绝大多数海上劫掠都有特定的陆地政权承认和支持,甚至早期国际法都承认其合法性。

  英国和法国,对这种奉旨打劫的海盗有着更为详细的法律规定。若想出海打劫敌国船只,首先要向海军部申请特许令,交纳一笔保证金;而在捕获船只后,战利品要先经过海军法庭裁判,确定其的确是合法掠夺的对象,再变卖扣税,余款才能到船主自己手里。

地中海海盗

  海盗行为通常是指海上劫掠、绑架勒索等暴力行为,是古代地中海文明史的重要内容。从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来看,海盗活动的高潮是在公元16-18世纪,至今仍未绝迹。研究西方文明史,尤其是地中海诸国的古代文明史,都不能不涉及海盗问题。但长期以来,在一些学术著作中,古代海盗几乎就是“海上强盗”的代名词,学者们往往强调海盗活动的负面作用,认为它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阻碍了海上交通,不利于海上贸易的发展,却很少提及海盗行为作为历史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对人类文明的特殊贡献。

  人类航海技术一定程度的发展是海盗行为产生的首要条件。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公元前1.1万年前,希腊和爱琴海地区的渔猎采集者就开始渡海来到米洛斯岛开采黑曜石材料,用以制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该海域星罗棋布的众多岛屿为航海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公元前7000年代以降,随着西亚地区的农牧业文化通过海上走廊西渐,爱琴海两岸的农牧渔猎者经过数千年的航海实践和探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洋知识和航海经验。到公元前3000年代,爱琴海上的航行活动越来越频繁了。
海盗行为源于原始社会末期部落组织的对外劫掠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贫富分化的加剧以及私有制、阶级的逐步产生,“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开始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牲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一句话,财富被当作最高的价值而受到赞美和崇敬,古代氏族制度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辩护。”直至文明社会初期,许多地区依然保有崇尚劫掠的遗风。大量事实证明,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的古代诸民族普遍认为对外掠夺是一种荣耀的事业,甚至认为它比和平劳动更容易甚至更光荣。

  古代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出现于何时何地,目前尚难确定。在公元前3000年代爱琴海地区居民尤其是基克拉底斯群岛岛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航海业和捕鱼业居于重要地位。公元前2000年代早期,在克里特岛上出现了国家,克里特人与爱琴诸岛、希腊大陆、小亚细亚和埃及等地居民的交往日益增多。在克里特文明的全盛时期,克里特人以及邻近的锡拉(Thera)岛居民,已经能够制造出桨船和帆船了。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指出,米诺斯是历史上最早组建海军的人,他控制了希腊海(爱琴海)的大部分,统治着基克拉底斯群岛;“他必定尽力镇压这一海域的海盗活动。这是保障他自己收入的必要措施”。修氏很可能是以公元前5世纪的历史现状去“重构”古史,不过他的推论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因而可以大致肯定,在东地中海地区,海盗行为至迟在公元前2000年代中叶就已经出现了。

  据考证,古希腊语中有两个常见的单词被译为“海盗”,λῃστής(leistes)和πειρατής (peirates)。前者在荷马史诗中多次出现,与ληίς(leis,战利品或劫掠物)源于同一词根。πειρατής是古希腊文献中后来的词汇,在古典时代文献中并未发现。最早可考的有关peirates出现的时间为大约公元前3世纪中期,来自于兰姆努斯(Rhamnous)村镇的一块出土铭文。

  公元前3世纪之前海盗行为可归于古代海盗活动的第一阶段,以分散的、小规模的、游击式的袭掠为主。其间,海盗行为在地中海地区自东向西逐步扩展和流行。古希腊人通常把那些下海寻求生计的男子称为“海盗”,荷马史诗中提及海盗时没有任何贬义。修昔底德在追述古代的劫掠行为时指出,早期时代,不论是居住在沿海或是岛屿上的人们,不论他们是希腊人还是非希腊人,他们都热衷于从事海上劫掠。那时候,这种行为完全不被认为是可耻的,反而是值得夸耀的。这颇能反映出当时社会上的通行看法。海盗劫掠影响到古代城市的选址。修昔底德注意到,“由于海盗劫掠的广泛流行,岛屿上和大陆上的古代城市都是建筑在离海有一定距离的地方”。事实上,直到公元前4世纪末,亚里士多德在考察古代世界的生活方式时,仍把海盗行为和游牧、农作、渔捞、狩猎并列,作为人类五种主要谋生手段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奴隶制的发展,海盗掳掠、贩卖人口的情况日渐增多。女性成为被掠卖的主要对象。在希腊古传故事和荷马史诗中,关于希腊英雄乘船到地中海各地大肆劫掠,掳走、瓜分女战俘的描述屡见不鲜。

  海上劫掠与陆上劫掠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古代战争、殖民、劫掠、贸易往往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很难将其截然分开。公元前2000年代末,所谓“海上诸族”侵袭浪潮席卷东地中海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次大规模、大范围的海盗活动,但它同时也是与战争、殖民、贸易密切相关的。希腊人世代相传的远征特洛伊的英雄壮举,实际上是该地区历史上一次大规模有组织的海上劫掠。战争、劫掠、殖民在当地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一样的:杀死丁壮,瓜分、强娶当地女子。

  古风时代的希腊人在地中海各地进行过广泛的海上殖民活动,希腊人在爱琴海、黑海、北非、西地中海前赴后继,成为游荡于该地区的海盗或殖民者。据希罗多德记载,小亚细亚某国由于连年干旱,他们最终不得不选择半数民众,由王子统领下海谋生。这些殖民者最后控制了意大利半岛西南部,成为当地首批“第勒尼安海盗”。海盗或殖民者下海,往往会造成新的海上殖民或劫掠浪潮,由此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是不可低估的。
希波战争后,雅典海军逐步控制了东地中海地区海上交通要道和战略要地。雅典帝国时期,爱琴海几乎成了雅典人的“内海”。为了巩固雅典人对海外领土的统治,保证各地的贡赋得以安全如数地运抵雅典,维持相对安定的海上秩序,伯里克利斯还派遣60艘舰船组成的海军常年在海上巡逻。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爱琴海地区未见有大规模海盗活动的记载。

  公元前4至前3世纪,东地中海地区经济文化中心东移,希腊本土诸邦人口减少,国力日衰。海盗活动东山再起,但仍以小规模游击式劫掠为主。公元前4世纪雅典在亚得里亚海设立海军基地,以打击活跃于当地的伊利里亚海盗;到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人击败迦太基人而成为西地中海霸主之时,海盗行为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公元前2至前1世纪是古代地中海地区奴隶制大发展的时期,也是海盗活动的极盛时期。其间海盗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人数多,规模大,组织性强,军事化程度高;二是海盗之中除贫民和被征服者以外,大批奴隶加入海盗之列;三是海盗行为在奴隶制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四是海盗与统治者之间的对抗程度加剧;五是海盗们建立了较为稳固的海上基地。

  其时罗马已发展成为囊括地中海、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地中海的海上交通空前发达,海上贸易日趋活跃,地中海周边各被征服地区人民所缴纳的贡物(粮食、奴隶等)源源不断地通过海路运抵意大利和罗马,或遵照罗马统治者的旨意调运到帝国各地。“条条海路通奥斯提亚”。奥斯提亚港通过海路把罗马和地中海各地联结起来。公元前2世纪末到前1世纪前期,海盗活动席卷整个地中海,他们大肆劫掠运往罗马的粮食和财物,致使对意大利粮食供应起主要作用的两条大动脉形同虚设,罗马政治中心的小麦供应连续吃紧,粮价暴涨。粮荒引发的暴乱,严重威胁着罗马的统治。

  海盗活动的空前高涨决非偶然。它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结果。罗马统治者对各地人民的野蛮征服和疯狂杀戮,造成大批一贫如洗、无家可归的流亡者,必然激起他们的殊死反抗;帝国周边各族的统治者,以及在国内政治斗争中失势的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也往往成为海盗的支持者;大批沦为赤贫的自由民和奴隶也常常加入海盗的行列,同罗马统治者展开斗争;罗马人在对外扩张过程中掠获了巨额财富,大批贵族官僚发财致富,开始大量购买和使用奴隶,使掠卖奴隶成为当时最有利可图的行业之一。此外,在两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公元前137至前132、104-100年)和斯巴达克起义(公元前73至前71年)期间,不少奴隶逃往海上。斯巴达克起义军余部也有一部分在海上继续坚持反对罗马统治者的斗争。这一时期形成若干区域性海盗集团,最著名的当属“奇里乞亚人”和“伊利里亚人”。前者曾拥有上千艘的战船,后者拥有战船最多时亦不下220艘。见图49-1


图49-1 地中海海盗船

  罗马统治者与海盗进行过大规模较量。公元前67年,格涅乌斯·庞培受命担任为海军统帅,前去剿灭海盗。元老院调拨给他一支庞大的海陆军和6000塔连特的军费。庞培下令仿造一批海盗舰船,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向海盗发起攻击,数月内大获全胜,恢复和平。但是好景不长,恺撒遇刺身亡后,海盗势力乘机东山再起,在短短几年间,海盗组建了约4万人的庞大舰队。他们占领西西里、科西嘉、萨丁岛、伯罗奔尼撒半岛,包围意大利半岛,封锁海上运输线,切断罗马的粮食供应,袭掠意大利沿海地区,奴隶们趁机逃离庄园。公元前36年,罗马舰队再次大败海盗军。罗马当权者将投降的奴隶中的3万交还给原主,6000无法确认其主人的奴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罗马帝国时期,历代元首十分重视海军建设。公元1-2世纪,罗马在意大利东、西海岸建有海军基地,分别驻有两支大规模的舰队,另外在塞琉西亚、亚历山大里亚、黑海、多瑙河、英吉利海峡等地,分别驻有小规模舰队。这些海军常年进行海上巡逻,以防海盗活动死灰复燃。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危机期间,沉寂了两个多世纪的地中海的海盗活动再度活跃起来。公元230-267年间,大批“蛮族”海盗(如著名的“哥特人”)在爱琴海、黑海地区肆意横行,劫掠财物,罗马的地中海舰队名存实亡。此后,“蛮族”在地中海的海盗活动,与“蛮族”入侵以及贫民、奴隶起义遥相呼应,成为加速罗马帝国崩溃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古代地中海文明史上,在富人与穷人、贵族与平民、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在统治者内部不同派别和集团之间,始终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矛盾和斗争。这些矛盾往往又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在奴隶制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亦有所变化。在公元前3世纪之前,海盗行为大致属于本地居民的一种谋生方式,比较突出地反映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以及自由民内部的斗争;在公元前2世纪及以后,则比较突出地反映了贫民、奴隶与富人奴隶主之间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

  毋庸讳言,海盗行为在各个时期都程度不同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威胁着和平居民的生命安全,尤其不利于海上交通和贸易的正常进行。如果据此否认海盗行为的历史作用,似乎把问题简单化了。

  海盗行为对古代奴隶制社会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的影响。在奴隶制社会的早期阶段,海盗活动与殖民运动、商业活动以及战争交织在一起,以血腥和野蛮的方式,扩大了奴隶制文明的范围,增进了各地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地中海地区各民族的融合;在奴隶制社会的衰落时期,它是加速其灭亡的重要因素之一。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造船技术作为古代生产技术和军事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每一次重要的技术进步都与海盗造船技术的改进有关。修昔底德指出,远征特洛伊的希腊战船就是按海盗船的样式建造的。后来,希腊的海盗建造并广泛使用一种叫做“赫苗利亚”(hemiolia)的战船;伊利里亚海盗开发出一种叫做“列姆波斯”(lembos)的舰船。它们的优点是速度快,易操作,抵御风浪的性能好,机动性强。希腊和罗马国家的海军纷纷加以仿效制造。公元前3世纪末至2世纪前期掌握东地中海制海权的罗德人,其海军舰船以三列桨赫苗利亚为主,这种舰船综合了海盗们常用的二列桨赫苗利亚和希腊三列桨战舰的优点。而维持罗马帝国海上和平达200多年的海军主要舰种是“利布尼亚舰船”(Liburnian galley),它实际是在伊利里亚海盗船(列姆波斯)的基础上稍加改装而成。因此,可以说,海盗对古代造船技术的改进做出过重要贡献。

  存在于古代地中海文明社会的奴隶贸易,一直是奴隶制发展的重要内容。古代作家有关于多瑙河和黑海地区的记载,这里是希腊奴隶的重要来源地;公元前1世纪前期,罗马海上奴隶贸易十分兴盛,仅提洛岛一地,每天奴隶市场上成交的奴隶人数有时就高达1万名。海盗是奴隶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奴隶的主要倒卖者。古代海盗活动与海上奴隶贸易的繁荣密不可分,绝不是只起到阻碍和破坏的作用。

  统治者平息、镇压海盗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贵族奴隶主阶级对贫民、奴隶被征服者的经济掠夺和政治压迫,而不是为了发展工商业。古代经济基本上是一种农业经济,工商业在古代经济中的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古代城市是典型的消费中心,而不是工商业中心。纵观地中海海世界的文明史,从米诺斯到屋大维,历代统治者之所以不遗余力地镇压海盗活动,主要是因为它程度不同地危及统治者的经济和政治利益。

  随着奴隶制国家规模的扩大,海上利益在某些国家整体利益中的份量有所提高,海盗与统治者之间的冲突就不断升级,海盗行为作为奴隶、贫民和其他被剥削者反抗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性质也就愈加明显。雅典帝国是地中海历史上第一个大规模海上霸国,其国力的空前增长主要是雅典人对外征服和扩张的结果,而不是工商业发展的结果。雅典人清剿海盗旨在使海外贡赋安全运抵雅典。这些贡赋是雅典帝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元前5世纪后期雅典大兴土木和巨额军费开支的主要来源。在屋大维看来,那些充当海盗的“奴隶曾自主人处逃走并以武力反对共和国”。罗马统治者对海盗作战的结果,在客观上固然保证了海上交通畅通无阻,但更重要的是重新使罗马人坐享来自各行省的贡赋,稳定了罗马的政局,使逃亡的奴隶复归奴隶主之手,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

  奴隶制时代的希腊罗马人长期艰难曲折的海上开拓和生产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西方人的开放意识和勇于探索的冒险精神,使他们具有较强的海洋意识,其核心内容是他们明确认识到海洋在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而社会对海上开拓、探险也具有较高的认可度。这也是海盗行为促成的西方古典文明的重要的成果。

  根据西方历史文献的记载,“第一批海盗”起源于地中海的东部,也就是如今土耳其的南部。公元前13世纪,这片地区被卢卡部落统治,他们的维持生计的主要方式就是靠打劫。其实,根据更多的历史记载披露,在东南亚和中国南部,海盗的起源远比卢卡部落早。而在波斯湾海峡根据一些流传的文物和故事,也证明这里曾经是海盗的大本营。但具体谁更早,如今也说不清楚了。

  在文明时代之前,一个部落想要扩展领域,想要获得更多的财富和奴隶,最直接就是对另一个部落的掠夺。而运用船只出行进行抢劫的这样一种现象,可以说就是海盗的雏形了。

  地中海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贸易繁荣,希腊人、斐尼基人都是乘坐商船在这里经行贸易往来。海盗们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个发横财的机会。他们要么埋伏一些浅滩的必经之路等待货船,要么发现商船之后一路跟踪至人迹罕至处对商船进行抢劫。

  海盗们给商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对抗海盗,商队也会雇佣人员保护商船。类似于中国的镖局。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海盗们想出了更绝妙的屡试不爽的点子。他们派出小船队包围商船进行抢劫,然后分散逃跑。即便商队雇佣军追击,也不可能追回所有船只。总体来说,海盗们的每一次伏击都能有收获。

  海盗们不仅抢劫海面的商船,也抢劫海岸上的村庄,他们除了抢钱也抢人,他们会把抢来的人贩卖到其他城市的富人和贵族家里当奴隶。传说凯撒大帝年幼时就被海盗绑架过,后来被家族赎回。所以凯撒是非常痛恨海盗的,他曾经发誓要把当初绑架他的海盗消灭干净。

  凯撒掌权后在罗马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与此同时。海上贸易也做得更远,商船的航行能力自然也拓展到了更宽广的海上领域,所以对于船只的要求就更高了。这个时候,海盗们的舞台就不再局限在当初的“胡同口”。

  海盗们想要涉足更深的海上领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蜕变的,这是一个长时间的发展。因为他们想要抢劫深海领域的商船,船只要突破非常多的条件限制。船速要快,要便于海盗们在海上强行攀登商船。后来希腊发明的一款船型满足了海盗们的要求。一时间海盗们对海上的商船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只要遇上海盗几乎全军覆没,不仅不能保证财产安全,连生命安全都是威胁。

  这样的局面商人们哪里还敢经商,有的人直接也都做起了海盗。或者直接资助海盗成为入股方。但是不是所有的商人都愿意落草为寇,那些不愿意成为海盗的商人就联合起来组成了商人公约联盟,由公约为商船派遣护卫队。自此,海盗们的成功率就大大降低了,原因就是没干得过商船上的护卫队。由于长时间和海盗作战,这些雅典人累积了丰富的海上作战经验,他们在希腊这块水域上大力打击海盗,打得海盗们毫无还手之力。不过这样的境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海盗们又重新卷土重来。

  曾经的古罗马帝国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文明遗迹,至今在我们中国还有关于罗马帝国留下的影响,比如“条条大路通罗马”,“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等等。在罗马强大的文明背后却也有着一群非常悲惨的人群,那就是罗马的奴隶。在罗马的法律中明文规定奴隶是不能拥有人权的,他们可以随意被买卖,被杀害。他们没有名字,只是一个拥有代号的工具。在这些奴隶之中,还有另外一个特殊的群体,那就是角斗士。

  角斗士也是奴隶,但他们的命运比起普通奴隶就更为悲惨。而角斗士的存在就是作为贵族和平民的娱乐而存在的相互残杀。或者让他们面对老虎和狮子与猛兽搏斗。但是,人怎么能斗得过这些凶猛野兽呢?不管他们如何抵抗,最终的命运都是沦为死亡。

  斯巴达克斯(见图49-2)是罗马进兵北希腊时,在一次战争中被罗马人俘虏,被卖为角斗士奴隶,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斯巴达克斯向游说其他角斗士说:“宁为自由战死在沙场,不为贵族老爷们取乐而死于角斗场。”在斯巴达克斯的鼓动下,角斗士们拿了厨房里的刀和铁叉,冲出了牢笼,躲避到了山里。


图49-2 斯巴达克斯

  听说斯巴达克斯的事迹以后,奴隶们纷纷效仿投奔。斯巴达克斯组建奴隶的起义军与罗马军进行战斗。由于成员的内讧,斯巴达克斯率领跟随他的奴隶计划逃到西西里岛。由于没有船只斯巴达克斯寻求海盗的帮助,罗马军得知后便与海盗联合。最后海盗背弃了和斯巴达克斯的约定。被罗马军围困的斯巴达克斯奋起冲击突破重围。在罗马军长期追击下,斯巴达克斯的起义军又出现了分化。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斯巴达克斯破釜沉舟,与罗马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斯巴达克斯在战场中阵亡。斯巴达克斯的起义失败,海盗的背信弃义无疑是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维京海盗

  维京人是北欧的古老民族,维京为北欧古老语言,意思就是海盗。所以他们从事的就是海盗的职业。早期维京人以抢劫西欧的教堂为主,教堂是人们的圣地,维京人的行为激发了百姓们的愤怒,他们认为维京人是魔鬼的信徒。后来维京人的身影出现在欧洲的各个角落,在欧洲的抢劫历史长达千年之久,创造了一个维京时代。

  在整个欧洲,北欧属于欧洲的穷亲戚,由于文化和文明的落后,他们用最原始的方法对周边发动掠夺。直到他们对先进造船技术的掌握,维京人掀开了海盗历史的篇章。

  在维京人的海盗文化中,船是他们的中心文化。维京人的船被称为“龙船”,因为在这种小船的船头和船尾雕上龙头而得到这个称号。维京人的船吃水浅、转向快、抗风浪能力强,所以维京海盗们在抢劫时作战速度特别迅速。在整个维京时代,维京海盗对欧洲造成了巨大的困扰。即便维京海盗曾经称霸欧洲,但他们也有弱点,他们的船并不适合海上作战,所以他们的船大部分的作用是运送货物,所以维京海盗大部分抢劫都是以陆地为主。维京海盗的消亡主要原因是海盗们安家立业以后厌倦了杀戮的生活,受到文明文化的感化以后,他们也不愿意再从事海上的漂泊。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维京海盗文化便消亡在历史长河中。

  维京人生活在1000多年前的北欧,今天的挪威、丹麦和瑞典。当时欧洲人更多将之称为Northman,直译为北方人,即北方来客。维京是他们的自称,在北欧的语言中,这个词语包含着两重意思:首先是旅行,然后是掠夺。他们远航的足迹遍及整个欧洲,南临红海,西到北美,东至巴格达。当他们第一次在当地百姓面前出现,就是以海盗的身份抢劫掠夺。

  斯堪的那维亚的居民在许多世纪以来,以放牧、农耕和捕鱼为生。在公元第6和第7世纪,他们开始沿着波罗的海和大河深入俄罗斯等地进行贸易。在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驱使之下,他们在公元第8世纪后期突然开始攻击性地入侵欧洲沿岸。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在从商时,惊叹于所遇见的财富,或是他们察觉到南方种族的弱点;也可能是因为新的航海和造船技术让他们可以作远航或迅速的移动。公元793年,异教的维京人攻击在林狄斯芬的大修道院,这座修道院由爱尔兰的僧侣建立在英国东北海岸对面的海岛上。

  快速、吃水浅的维京大战船(见图49-3)让维京人可以从海上和河道上迅速作出攻击。由于第九世纪的道路非常缺乏,所以维京人能够集中对付富裕的城镇或修道院;他们可以迅速地登陆且制服任何反抗,并在任何有组织的武力赶到之前,便运走俘虏和劫掠品。居住在日耳曼、法国及英国海岸和河边的人都十分惧怕这些入侵者。这些地区的中央政府因为无力防御这种闪电式的入侵而陷入民怨。民众开始转向地方上建有城堡的贵族寻求庇护,这种转变加强了贵族在地方上的势力亦削弱了国王的权威。


图49-3 维京海盗船

  随着公元第9世纪的发展,维京人变得更加大胆。规模更大的维京族群结合起来作实际的侵略,程度远超过以往的袭击行动。他们洗掠包括汉堡、乌特勒克和卢昂等重要城市。他们在不列颠以外的岛屿、爱尔兰的部份地区(设立都柏林)、冰岛和格陵兰岛等地区定居下来。丹麦人占领并统治英格兰的东半部约一个世纪。其他的武力沿塞纳河溯流而上并包围巴黎达两年之久,一直到收取献金与劫掠品之后才撤走。另一个族群统治了从基辅往西的俄罗斯地区,并从黑海攻击君士坦丁堡。他们入侵回教的西班牙并深入至地中海。

  在公元10世纪,法国国王以分裂部分领土(诺曼底,由古代挪威人或诺曼底人来统治)给维京人买回和平,并封他们的领袖为法国公爵。诺曼底人并依协议皈依基督教。诺曼底人成为中古时代的一个非凡族群,曾经征服英格兰并建立第一个最大的欧洲王国。其他的诺曼底人亦征服了西西里、大半的意大利并在巴勒斯坦建立十字军的王国。

  维京的入侵在第10世纪末期便已停止,部份原因是他们在成为基督徒后,不再听从过去异教信仰的战士价值观。另外,斯堪的那维亚分为几个王国,新的统治者将注意力集中在管理业已拥有的土地上。除此之外,维京的殖民者在俄罗斯、法国和不列颠等地亦被他们周围的文化所同化。不过,因应维京人的威胁而发展起来的欧洲战士文化,却随后在地中海东部的圣地找到发挥的新出口。而且中世纪是个荒蛮的时代,不单指人文的凋敝,新兴的国家各恃武力,争抢着罗马帝国昔日的版图。凯尔特人、法兰克人、汪达尔人、萨克逊人,纷纷建立起各自的国家,其中包括维京人。

  维京人又被罗马人称为日耳曼人,是最后一支威胁欧洲的蛮族部落。从他们在斯堪的那维亚的老家散布开来,他们会以龙船横渡海洋并突然作出攻击。他们会先作出突袭然后洗掠,在任何庞大的抗抵部队能作出攻击之前就会自行撤退,不过他们的行径却逐渐变得更为大胆。到了后来,他们甚至占领并定居在欧洲重要的地区。

  身为异教徒的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害教士和掠夺教会的财产。一般人都会惧怕于他们的无情和残暴,他们就像来自地狱的魔鬼。在当时,他们是卓越的工匠、水手、探险家和商人。

  维京的老家是挪威、瑞典和丹麦。他们和后代曾一度控制了大部份的波罗的海沿岸、俄罗斯的内陆、法国的诺曼底、英国、西西里、意大利南部和巴勒斯坦的部份地区。他们在公元825年时发现冰岛(爱尔兰的僧侣早已经在那里)并在公元875年定居下来。公元985年,他们又在格陵兰殖民。有强力的证据显示,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的500年,他们就曾到达纽芬兰并探索了部份北美地区。

  在公元第6和第7世纪,维京人开始在波罗的海东部沿岸作出突击,然后再安置下来。到了公元第8世纪的末期,他们就从今天的俄罗斯遁河而下,展开长期的入侵,并沿途设置要塞来作防卫。在公元第9世纪时他们统治了基辅,并于公元907年以二千艘战船和八万人的部队攻击君士坦丁堡。不过他们被拜占庭的皇帝以最优惠的贸易条件成功收买。

  维京人首次对西方作出攻击,是在公元第8世纪的后期。丹麦人攻击和掠夺英国东北海岸的在林狄斯芬上有名的海岛修道院,这种攻击和掠夺开始成为趋势。由于突袭英国、法国和日耳曼的规模和次数增加,因此逐渐变成为入侵。他们还建立殖民作为继续突击的基地。在法国西北方的维京人的殖民地即一般所知道的诺曼底(由北欧人的名称而来),在那里居住的人被称为诺曼底人。

  公元865年,大批的丹麦军队入侵英国,并一直控制大部份的英国地区达两个世纪。在1066年之前,喀奴特是整个英国里面最后的国王之一,他同时统治了丹麦和挪威。公元871年,另外一支庞大的舰队从塞纳河溯流而上去攻击巴黎。他们围攻这个城市达两年之久,最后才被巨额的现金报偿所买通,并被允许可以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之下,掠夺法国的西部地区。

  公元911年,法国的国王让诺曼底的维京首领成为公爵,以换取他们皈依基督教和停止入侵。自从诺曼底公国成立后,就不断出现卓越的战士,包括公元1066年征服英国的威廉一世、公元1060年和1091年之间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西西里的罗伯吉士卡特和他的家族、和由十字军战士所建立的耶路撒冷王国的国王鲍特温一世。

  从公元780年开始,维京人越来越多的外出活动。他们需要更多的贸易市场,需要更多的掠夺场地。他们主要偷盗牲口和谷物,也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财宝。他们迅速出击,得手后同样迅速的离去。附近的居民深受其害,将维京人视作蛮人,冷血的战士。

  公元789年,一伙维京海盗洗劫了多赛特郡,从此英格兰就受着不断的骚扰。当地人与强盗英勇的战斗过,但更多的时候,他们缴纳赎金,称为 Danegeld(今天丹麦的赋税不叫tax,就叫Danegeld),让灾星快快离去。但钱不是总可以解决问题的,海盗有好几股,这个大王离去,另一个头领翩翩登场。在防守薄弱的地区,维京海盗很是猖獗。

  当伟大的阿尔弗雷德(那时的国王不是皇帝,没资格称几世几世,只好在名字后面冠个Great)执政威赛克斯期间,他跟主要的维京部族达成协议,允许他们定居在英格兰东南部的地区,称为Danelaw(今天丹麦的法律称为Danelaw)。即便如此,脆弱的和平还是时时被打破,因为每一方都想得到更多的土地。

  海盗的族群众多,意味着劫掠永远不会停止,哪怕是加涅特——挪威和丹麦的国王,征服了英格兰之后,他的领地还是常常被瑞典的海盗骚扰。不胜其害之下,这位强大的君主也不得不缴纳赎金。

  唯一的例外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一世带着诺曼底士兵踏上英格兰,他的暴戾连海盗都望而生畏,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在外国人的皮鞭下反而度过了相对平静的一年。

  苏格兰离北欧更近,公元795年奥克尼群岛被维京人占领,然后是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海岸线为海盗所控制。他们在这里建立了与挪威的贸易路线,并且以此为落脚点,向更西部发展。

  苏格兰是挪威人的天下,相安无事。爱尔兰复杂很多,挪威人、丹麦人还有爱尔兰海盗都不是好相与的角色,于是常常爆发大规模械斗。直到公元902年,挪威人才暂时离开爱尔兰,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他们于公元917年就卷土重来,占领了都柏林作为贸易港湾。

  公元1100年,都柏林才被诺曼底人接管。但是众所周知,诺曼底人正是丹麦海盗在法兰西留下的后裔。

  北海固然是满目疮痍,维京人越过直布罗陀,在地中海沿岸继续肆虐。与强大的对手做生意,面对弱者就成了盗贼。

  这些不法之徒甚至打劫修道院,因为修道院中总有大量储藏的食物与财宝,僧侣又不动手反抗。沿着欧洲海岸线前进的维京海盗成了整个欧洲的噩梦,只有西班牙和法国幸免遇难。

  公元844年,西班牙的阿拉伯军队在康多巴组织了一次成功的反登陆,伊比利亚半岛从此风平浪静,只有和气的维京商人来交易葡萄酒和奴隶。

  法国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先是老实交付了赎金,后来又学着英国人的做法,把最大的海盗头子罗勒(Rollo)封作诺曼底的大公。须知,这位老兄是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曾曾曾祖父,他的后裔在1066年终于成为英格兰的国王。

  挪威人离开家一直往西远航,寻找新的家园。公元860年他们来到冰岛,原先住在这里的僧侣在一片恐慌下纷纷出逃。公元920年他们来到格陵兰开始定居,但那里的气候一年比一年寒冷,不能种植庄稼,终于公元1500年全部维京人离开了这块冰冻的岛屿。

  后人一直在寻找北欧人到过美洲大陆的证据,据称公元1898年在美国出土的一块北欧石刻,后来被证实为公元1958年的赝品。公元1965年找到的维京航海图,有详尽的美洲海岸的轮廓,后来也被证明伪造。直到1969年丹麦的一个海盗墓中,终于找到了一枚石制的箭头,后经测试证实确为美洲的产物,海盗们确实到过北美洲。

  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大陆的推广,维京人在金钱或者刀剑下逐渐改变了信仰,宗教终于让他们放弃了拳头上讨生活的做法,漂泊不定的海盗在各地定居下来。他们的遗族今天在哪里呢?除了北欧国家以外,我们来看看伊本·费德拉(Ibn Fadla),一位阿拉伯的旅行家的记载:“罗斯人居住在湖中的岛屿上,他们劫掠附近的斯拉夫人村落,将俘虏卖到伏尔加河的下游城镇。”

  伏尔加河流域的原住民是斯拉夫人,部落之间多年不断的争斗之下,有人去北欧请来强有力的佣兵和领导人。于是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瓦兰吉亚人结束了纷争,大量涌进的维京移民被当地人称为Rus,罗斯人。直到公元882年奥列格大公建立起罗斯国家,将他们居住的国家称为Rusland,即今天的Russia,俄罗斯。

加勒比海盗

  加勒比海盗为何如此出名?

  最直接的原因,其实是近代出版业的巨大影响力。

  1724年,一本名为《海盗通史》(A General History of the Pyrates)在英国出版,其主要内容就是介绍18世纪前期在加勒比海活动的海盗。虽然这本书至今作者不明,许多史实也无从查证,但胜在内容猎奇有趣,很快成了热卖的畅销书。

  现代大众文化中海盗的种种元素,诸如用瞎了一只眼、拿铁钩当义肢的海盗船长,打着黑底骷髅旗的海盗船,以及海盗团伙内部的自治规则,几乎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出处。基于这些元素,今日熟悉的海盗形象逐渐在后世文学作品里创造成形。

  如大众文化里著名的海盗“黑胡子”就出自《海盗通史》中的“黑胡子”爱德华·蒂奇。
不过,《海盗通史》虽不尽靠谱,却也并非虚构。从17世纪到18世纪前期,加勒比海域的确是全世界海盗活动最频繁的地区。这一史实的背后,有着极为特殊的政治和法律背景。

  事实上,真正意义的加勒比海盗群体活动,仅存在于公元1715年西班牙王位战争结束到1718年英国下令剿灭海盗的三年里。随着1715年乌得勒支和约的签订,在整整一个世纪的战争里筋疲力尽的欧洲各国终于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全面和平,加勒比海也终于恢复平静。

  大量为各国效力的私掠者就此丢了工作。一部分人不愿承认和平降临,他们将战争中废弃的英国殖民据点新普罗维登斯岛作为基地,继续打劫法国和西班牙人。但他们仍保持着对法令的尊重,海盗头子本杰明·霍尼诺德极力回避与英国为敌,伪装仍在执行英国授予的私掠特许令。

  与电影和小说里足以抗衡英国舰队的海盗船队相比,这群加勒比海盗最鼎盛的时期,人数不过1000人,船只不过10艘,且从不敢与海军舰船为敌。

  1717年11月,海盗们推翻了霍尼诺德,改由著名的“黑胡子”爱德华·蒂奇为头领,开始袭击英国商船。接到控诉后,英国仅派出7艘小型军舰便剿平了新普罗维登斯。失去陆上基地的加勒比海盗们随即作鸟兽散,甚至倒戈成为海盗猎人,彻底成为历史。

  大海盗的末日远不如电影和小说那样有戏剧性。1718年6月,“黑胡子”爱德华·蒂奇接受了英国的赦免令,发誓不再当海盗,但不到2个月便又贼心不死。当年11月,他在打劫时中了英国海军的埋伏,被藏在甲板下的士兵乱枪打死。

  随后“黑胡子”的尸体被斩首,头被吊着船头示众。这个不为任何政权承认的海盗群体,在漫长的海盗历史上只是短暂而窘迫的一瞬,但得益于18世纪出版业与那本《海盗通史》,他们的后继者才能充满活力的生活在今天的电影里。

索马里海盗

  索马里海盗是一群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国船只的犯罪者。随着1991年索马里内战的爆发,亚丁湾这一带海盗活动更趋频繁,曾多次发生劫持、暴力伤害船员事件。索马里海盗有四大团伙:邦特兰卫队、国家海岸志愿护卫者、梅尔卡、索马里水兵。

  索马里海域紧靠亚丁湾,狭窄的航道是海盗活动的理想地点。被索马里和也门环抱的亚丁湾位于印度洋与红海之间,是从印度洋通过红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海上咽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据统计,每年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船只约有1.8万艘,其中大多数都要经过亚丁湾。而这条重要国际航道也为索马里海盗提供了大量下手的目标。亚丁湾西侧有两个世界驰名的海港,即北岸的亚丁港、南岸的吉布提港,是印度洋通向地中海、大西洋航线的重要燃料港和贸易中转港,扼守着地中海东南出口和整个中东地区,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出入苏伊士运河的咽喉。由于生活贫困,大多数人为了谋求生路,干上了这个犯罪行道。欧洲的渔船来捕金枪鱼使渔民赖以生存的渔业消失。

  据悉,每年从索马里附近海域经过的各国船只近5万艘,除了无法下手的各国军舰外,多数都是大大小小的货轮。2012年年以来,索马里沿海累计已经发生80多起海盗袭击事件,平均每4天就有一艘船遭劫,海盗已猖獗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劫案大多发生在亚丁湾,那里是从印度洋通过红海和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海上咽喉。

  索马里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经济以畜牧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国有化政策过激,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经济严重困难。连年战争给索马里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2006年年底,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在埃塞俄比亚军队帮助下击败反政府武装,控制了摩加迪沙和索马里大部分地区,但此后反政府武装不断在摩加迪沙等地发动袭击。2012年索马里已有110万难民,首都摩加迪沙每月就会新增约2万名难民。由于难民不断增加,难民们生活没有着落,粮食价格飙升,过度的通货膨胀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更加剧了国内危机。国内频繁的暴力活动使联合国等机构的人道主义努力也无法实施,无法向索马里运送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即使运进去了也无法进行合理的分配,还会遭到抢劫。索马里安全形势进一步恶化,针对联合国工作人员及援助机构人员的袭击事件频频发生,国际援助机构大多已撤离索马里。难民们缺衣少食,度日如年,饥寒交迫,更使暴力活动增加。因此,海盗只是在海上的一种暴力活动表现形式。这些举动得到了难民和居民的支持,使海盗活动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由于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使海盗活动变得更为频繁凶残。
过去,索马里海盗的总人数一直在100人以下;2013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1100到1200人。由于被劫持船只的船东往往采取纵容、妥协的方式处理船只的劫持,这一心理也被海盗掌握,他们认为:“船只和船员才是最值钱的。”这样便养大、养壮了索马里海盗。“除海盗人数增加外,海盗的装备也得到了更新,已不再使用绳索、大刀和长矛等传统工具,快艇、重型武器(AK47突击步枪和火箭筒)和现代化的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通信等高科技产品在劫持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使攻击范围从索马里沿岸扩展到数百公里之外的公海,使劫持活动变得更加得心应手。索马里海盗心狠手辣,碰到国际海军舰艇就把被劫持的人员放到甲板上,若是海军采取强硬手段,他们就杀死被劫持人员,为了保护被劫持人员的生命安全,往往国际海军只能让步,这样就使得海盗得寸进尺,气焰更加嚣张。

  随着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的不断升级,国际社会对索马里海盗的打击也在加强。欧美已派出军舰加强对该海域的巡逻。北约国防部长布达佩斯会议2008年10月10日决定要在印度洋保持军事存在,“保护向索马里运送救济物资的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船只”,派遣意大利、美国、英国、希腊、土耳其军舰各1艘、德国2艘共7艘战舰开赴索马里,开展行动。俄罗斯也派出“无畏”号护卫舰奔赴索马里执行任务。2008年10月16日,印度国防部宣布,将向亚丁湾部署1艘海军舰艇,展开巡逻。日本也考虑派遣海上力量。肯尼亚则将参与打击海盗,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运粮船。联合国2008年10月7日一致通过了第1838号决议。这是安理会自2012年6月以来通过的第二份有关打击索马里海盗行为的决议。呼吁关心海上活动安全的国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采取部署海军舰只和军用飞机以及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合作等行动,积极参与打击索马里沿岸公海的海盗行为。

  但打击海盗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国际合作仍存在着一些法律障碍——许多国家担心国际合作会损害其主权,加之许多相邻的沿海国之间本来就存在着主权和海洋资源争议;部分有争议海域犯罪管辖权不明,越境犯罪控制机制不完善,相关国家未能就海盗、恐怖主义等定义达成共识等原因,造成国家间合作打击海盗并积极性不高,打击效果不好。在1816号决议达成就经过一番博弈,在协议起草时,法国曾想将该协议适用于打击所有海盗猖獗的海域,但是遭到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的反对。印尼方面担心此举有可能成为外国干涉他国内政的先例。所以,后来在1816号决议里就有这样的内容出现:决议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索马里,而不应被视同订立习惯国际法。

  如今的索马里,海盗营生已经成为一种颇为成熟的“产业”。据东非“海员救助组织”估计,索马里海域的海盗至少在1000名以上,比2000年初规模扩大超过10倍。而为海盗提供情报、后勤服务的人则难以计数。索马里海盗成分复杂,来源广泛。其中既有本国贫苦的农民和走投无路的当地居民,也有好战成性的部族武装分子及军阀的残部,还有来自周边国家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海盗活动的投入非常少,只需小船和其他枪支、通信等装备,与劫持所带来的巨大利润是不成比例的。被劫船只的船东宁愿支付高额赎金,也要保护船员的生命安全。海盗每劫持一艘船平均可获100万至200万美元,劫持了“斯特拉·玛丽斯”后,索要赎金达300万美元。2008年赎金总额可能在18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之间。全球每年损失250亿美元。巨大的赎金使海盗活动变得更加猖狂。这样一次劫持成功,就可一夜暴富,买名车、建别墅、娶妻纳妾,远离贫穷生活。从而诱使更多的人铤而走险,参加海盗活动。通过海盗活动还可进行走私、毒品、武器交易和偷渡等赚钱活动,使海盗活动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余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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