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一) 李琳音校友为泉州市高层次第三层次人才 2017年4月6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主动公开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其附件1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一层次人才为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国际顶级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和荣誉学部委员等。 第二层次人才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得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位完成人等。 第三层次人才为文化部优秀专家、中国新闻奖得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得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省杰出人民教师、“闽江学者”等省级特聘教授、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等。 第四层次人才为全国技术能手、省特级教师、泉州优秀人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省级中小学名校长、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等。 第五层次人才为福建省技术能手、泉州市技能大师、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博士后出站留(来)泉创业或工作者等。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暨“港湾计划”专项工作小组于4月20日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明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能享受资金补助、安居补助、子女入学、进修培训等20项工作生活待遇。与往年相比,《规定》新增了安居补助、医疗保健、疗养休假等8项。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泉人社〔2017〕165号)等有关规定,经预审、审核、复核、核准和公示,并由市公安局、金融局、中级人民法院协查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2017年8月21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公布《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入选名单》(一)。 成长于“首届福建省书香之家”的国光中学校友、华侨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泉州广播电视台编导李琳音,因参与主创的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全国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而被认定为第三层次人才。 (张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