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校友文萃
您的位置:首页 > 芙蓉文苑 > 校友文萃 > 2016年校友文萃 >

绝不允许给辱华议员再次宣誓--张时贤(福州)高四组【校友文萃】

上传时间: 2016-10-31  【字体:

绝不允许给辱华议员再次宣誓
张时贤(福州)高四组2班

    近日,在香港新任议员的就职宣誓会上,青年新政侯任议员梁颂恒出场了,他为自己今天的表演新做了一个披肩,印着“HONG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他用英文宣的誓,他读得很快,他把“CHINA”读成了“支那”。

  他的好朋友游蕙祯带上了和梁颂恒一样的披肩,却铺在了宣誓台的上面。她也用英文宣的誓,她也读得很快,她也把“CHINA”读成了“支那”,但她要超越她的“战友”,她把“REPUBLIC”(共和国)读成了“RE-FUCKING”(脏话)。

    游蕙祯粗口辱华,梁颂恒披“啊宣独” 旗帜竖中指。

    梁、游两人无视立法会尊严、视民族感情如无物,立法会主席做出宣誓无效裁决,然后建议应再给一次机会。这意见的前一部分是依据法律;后一部分则是基于应对裁决一旦被诉诸法庭时的策略考虑,而非基于其自身对准许重新宣誓是否合法的判断。

    裁决宣誓是否有效是立法会主席的法定权力,而判定是否应重新宣誓只能取决于一个因素,那就是宣誓过程中是否出现非主观故意的错漏。如出现此类错漏,便须更正,同时也正因为错漏的非主观故意性质,宣誓者对错漏加以更正,在主观意愿上也是毫无障碍的。

    不过,现在的情况不同,梁、游两位不是因为无意而为的错漏,而是因为清楚表达了自己意志的宣誓行为而被裁定无效,如果再让他们重新宣誓,岂非接纳,甚至强迫他们一夜之间改变自己的意志?

    面对这几天社会上的扰攘,两位不单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也明确表示绝不道歉,更可说明此点。

    宣誓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要求宣誓者公开及真诚地昭示对宣誓内容的认同和尊重,对当事人事后有法律的约束力。而这两个民族败类的所作所为全港已经有目共睹,如果让他们再次宣誓的话,说轻一点,就是让他们有机会在全港市民眼前再玩一次把戏;重的来看,而这正是争议的核心问题,这样做就是让他们在污辱国家、民族和立法会后,又大摇大摆地以公然欺骗公众的方式进入立法机关。让两人在这情况下重新宣誓,等于把《基本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变成虚假的走过场儿戏!

    因此,拒绝这两个民族败类再次宣誓,剥夺他们议员的资格,是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 基本国策的需要,是维护香港基本法的需要,也是维护香港政治上安定团结、经济上繁荣发展和保证香港市民幸福生活的需要。

    在关系到民族大义的政治问题上,我们应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绝不能有半点含糊。

    近日,香港市民正能量地游行反港独,要求严惩暴徒,勇敢说不的爱国爱港行为,充分表达了香港同胞的坚定意愿,我坚决支持!


(图片均来自互联网)

责任编辑:余淘

相关作品
留言本 | 关于芙蓉网 | 栏目介绍 | 联系我们(国光校友工作坊) | 联系邮箱 | 闽ICP备11028451号
   
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