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比贪官更坏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亲戚从菲律宾来厦门,闲聊中谈到菲律宾政府的腐败,人人都表现出极大的愤慨。可我这位亲戚却说:“官贪是好事,官要是不贪的话,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呢?”我一时理解不了他的话,但后来的几十年社会实践却完全得到证实,而且成了我和朋友们“津津乐道”的事。 仔细想一下,当年——七十年代中期——晋江、南安刮起了一阵“出国风”,其实真正的目标地是香港,人人都忙着“找关系”、“填表”、“申请”,不管有没有亲人在海外,反正随便弄个“海外”来的信件就可以开始“运作”了。晋江的官们真聪明,不管你真的还是假的,给钱就让你走,狠狠地赚了一笔;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甚至泉州市区的官们就“正经”多了,打着官腔让你到处奔走,最后走的人数还不到晋江的零头!改革开放以后直到现在,晋江、石狮人到香港、然后回头又到“内地”赚的钱让其它地方的人们看了都会眼红!如果说当时这些晋江的官们是“贪官”的话,你说这“贪官”好还是南安等地的“清官”好?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薄案落幕了,有人私下说:这姓薄的还算是一个“清官”(要不是后来搞出个莫名其妙的“三角恋”来,这猴王还是很有“英雄气概”的)!你看,一个“西南王”,才受贿区区两千多万,还不够在京城买一个好一点的套房呢。想当年吴三桂在昆明建了一个金殿,要多少个两千多万啊! 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官们无非就是两种:贪官和清官。贪官又分两种,我们把他们比喻成菩萨吧:一种菩萨是你病了,拿着一些“好东西”去拜拜它,立马就让你恢复健康,这是“好菩萨”也就是“好官”了;另一种是你无病无灾,它却让你病了伤了,你不得不拿出钱财去“孝敬”它,它却只让你好一点而已,你得永远拜它、永远求它,这就是“坏菩萨”也就是“坏官”了——老百姓恨的是后面这种贪官。 至于“清官”,或者干脆不干事,你有事求他、把他当菩萨拜了他却无动于衷,“不食人间烟火”,占着茅坑不拉屎;或者仗着自己手中有着无限的权力,又没有什么“把柄”在你手中,有恃无恐,坏事更加敢干——你看《老残游记》里面描写的那个“清官”曹州知府玉贤,“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刚弼更是“清廉得格登登”的清官,他曾拒绝巨额贿赂,但却倚仗不要钱、不受贿,一味臆测断案,枉杀了很多好人;山东巡抚庄宫保,“爱才若渴”,搜罗奇才异能之士,爱才美德,却给山东百姓带来了一系列的灾难——废济阳以下民埝,退守大堤,致使两岸十几万生灵遭受涂炭。作者说“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天下大事,坏于奸臣者十之三四;坏于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分之六七也。” 厦门BRT纵火案嫌疑人陈水总据官方的报道说他“因生活拮据”“两度摆摊被取缔”、“因为一些事情,屡次上访遭拒,所以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这“摆摊被取缔”、“屡次上访遭拒”就很有看头,摊位被谁取缔了?上访遭谁拒了?权当这两个“谁”都是“清官”吧,造成几十个无辜平民的冤死、重伤,岂不比贪官更可恶?! 想想现在有多少人和陈水总一样?多少人家庭极端困难?多少人上访无望?在现实生活中,《老残游记》里面的玉贤、刚弼、庄宫保多如白蚁,横行霸道,屡见不鲜,表面上不好色不贪财——也许更好色更贪财只是我们没有看到而已——却干着比明目张胆的贪官更坏、对老百姓造成更大伤害的事。 穿着旧鞋走新路,官场上人浮于事,不干正事,何谈人民公仆?从众衙门上的牌匾“为人民服务”就可知道他们并不认为自己也是“人民”,所以不管职位高低,也不管当的是“贪官”还是“清官”,都别指望他们能干什么好事。 薄想当“清官”,在重庆“打黑唱红”,“杀富济贫”,就跟以前的绿林好汉一样,声称要杀尽富人,抢来钞票给穷人。富人倒是杀了不少(据说刚刚开头),给穷人了吗?或者用于公益事业,比如教育、医疗免费等等?从现在已经报道的材料看,那几百亿从富人手中抢到的钱财永远是笔糊涂账了。“等富人杀完了再分给大家”,这是“清官”们和以前的土匪头常说的话,你信吗? 这世上要是只有贪官和“清官”两种可供选择的话,我宁要贪官也不要这种“清官”! 还是那句老话“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只有把统治者、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它“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官们才会“做人”,才会做老百姓希望他们做的“正事”。老百姓也才有出头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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