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中学八〇届一二班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以“加深友谊、增进汮通、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服务师生”的精神为宗旨,以互助自愿为形式,成立国光中学八〇届一二班同学互助基金会。 一、会员资格:78年9月至80年7月就读过国光中学高中一、二班所有同学。外卡会员需申请並报理事会商定。 二、基金会组织:基金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监事二名。会长和副会长由一班和二班各推选一人担任。 三、理事会:理事会由上述五人组成,负责筹集、使用、管理本会资金。基金会的具体工作由理事会成员商定,如有意见不一,则由投票决定,每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四、任期:理事会任期每届三年,三年后由会员推举候选人并进行选举。 五、会费:会员会费以自愿形式,每年人民币3OO元起点,人民币1OO0元为顶点。 六、理事会下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并设财务监管一名。账目:出纳汇总每月收支情况,会计编制每月报表。财务监管协调基金会曰常财务事项,次月初在微信群里月报,年底汇总报表送监事审核后,再公布年报。 七、基金运用: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国光中学八零届一、二班的同学和曾经任教过八零届一、二班的老师。资助范围包括同学和老师及其家庭成员的生的生、老、病、死,子、孙的升学等事项。 具体如下: (a)健在老师过年时,慰问金5OO元; 上述金额支出时需理事会同意。 八、理事会活动均为义务,不取任何报酬。 九、章程解释权归本届理事会。 第一届理事: 理事会下设财务组: 为了及时了解以上涉事情况,下设七个片区组长: 北方片区:吴和山; 外国及国内其它区域的同学直接与理事会成员联系。 各片组长职责:联系本片区同学,及时反馈本片区同学有以上涉事。以便更好开展工作。 国光80.1.2同学互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
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增补二位副会长: 孙亚瑜同学任国光中学8012同学互助基金会理事、副会长; 国光80.1.2同学互助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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