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拆迁和拆村 我的<<从拆迁到拆村说起>>一文在博客发表后,有不同反响。有的甚至打电话交流,此属正常。在交流中有的人认为拆迁是为了建设新城市,拆村是为了建设新农村,因此,拆迁是大方向,是历史所趋,我不敢苟同。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应邀在江西万载县讲课,内容是有关“社会稳定”、“强拆”和“征地”等问题,他号召与会的党员干部不要去拆老百姓的房子。该县县委书记陈晓平在课后批驳于教授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于建嵘教授 异曲同工的雷语还不少,如江西宜黄官员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天津宁河县官员的“强拆是我们在全世界最牛ⅹ的资本”等。这些雷语折射出基层官员强权夺理的逻辑:强拆有理。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民反响热烈,我是站在于教授一边的。 我不笼统地反对拆迁和拆村。如果是公共利益需要、旧城改造,依据党的相关政策,进行合理补偿,绝大部分拆迁户同意的拆迁,我赞成;对于边疆地区或各省、市和县,因生产和生活条件恶劣的偏远山村,依据党的政策进行重建家园的拆迁,我也赞成。因为这种拆迁有利于国家,造福于人民。
诚然,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靠科学技术的进步,绝不能以拆迁为发动机。于教授说得好:“宁愿发展慢一点,也要把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放在首位,拆迁可以拆出政绩,可以拆出高楼,拆出超级富豪,但拆走了民心,拆走了民族的未来。”这是发自知识分子肺腑之言! 有个别同志认为,拆村可以拆出新农村,让农民富裕起来。未必!中国第一村华西村,我去过。农户住的是别墅式房子,不少人有小汽车,农民生活很富裕,但绝不是靠拆村,而是靠科技进步、靠发展生产而取得的。严重缺乏权利观念,严重缺乏法制意识,严重缺乏程序正义,这场圈地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不道德的。而在执行的过程中,更是伴随着权力骄横的逻辑,万载县县委书记陈晓平就是这样人中的代表人物。 温家宝总理曾告诫:“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史无前例的“撤村圈地”从其内在的粗暴和功利性来看,恐怕正是一种“历史性错误。” 事实再清楚不过,强拆和“撤村圈地”的本质分明就是地方政府为了继续扩大土地财政而打起城镇居民住宅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主意,不要再掩饰,不要再强辩了,亡羊补牢,犹为未晚。 如何遏制新一波圈地运动,关键是三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关于农地征收的程序规定,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二是尊重农民意愿,让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宅基地权益;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