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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岁月(27.28)---------杭州 年年(张庆春校友推荐)【文章推荐】

上传时间: 2017-01-21  【字体:

那些岁月
杭州 年年  

(二十七)男生女生

    在海拔2000多米高的乌拉山脚下,有一处不起眼的地方,那里建有几排平房,房子的窗户不大,所以房间里光线不好。那就是当年十三团八连的驻地,里面住的是一群年轻的兵团战士。

    都是年轻人,理应是朝气蓬勃,活泼开朗的一代人,可刚到兵团的那两年,男女之间的界限分得可清楚了。就拿穿戴来讲,无论男女生,都不允许穿着内衣裤(这里指的还是长袖的内衣裤)走到宿舍外面,如有人这样穿着走出了宿舍,会被认为作风不正,思想意识有问题。当时许多人喜欢穿家乡带去的衣服,特别是女战士,家乡带去的漂亮衣服,那时却不能穿,都只能存放在箱子里。有一款叫“两节头”的皮鞋,特别受年轻人的欢迎,也喜欢穿。可那时只能让它放在宿舍的角落里,任其落满灰尘。那时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如果不想让对方进到自己的宿舍,就会在门口挂一把锁,当男生看到女生宿舍门上挂着锁,就不会再进到女生宿舍了,反之女生也是一样。那时男女生找对象,更像是搞地下工作,一旦被发现,那就是作风不端正,属于大逆不道的事了。那时的男女生关系,除了谈工作、谈学习、谈理想,很少有相互接触的机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陈旧制度和观念也在慢慢地被淡忘。率先突破这些陈腐观念的,应该是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南方人。不穿制服改穿花衣服、不穿黄球鞋改穿皮鞋、不留短发改留长发,一切的一切,都在一天天发生着变化。渐渐地北方战友也开始学习我们的生活方式,一起进入到了崭新开放的生活模式。

(二十八)特殊的八元津贴

    凡是在内蒙兵团工作生活过的知青,很少有人拿过每月八元的生活津贴,因为拿完了七元的生活津贴后,实行的是工资制了,也就是从每月七元的供给制生活津贴,改变为每月二十八元五角的工资制了。可我却实实在在地享受了两回每月八元的津贴,起因是我的一次不服从组织调动。

    记得那是一九七五年底的一天傍晚,突然场部领导通知我,让我去团部,说是某副团长找我有事。当天晚上,我一路忐忑不安地走去了团部。路上我心里一直问着自己,我一个不起眼的小战士,副团长怎么会找我。到了团部,我径直到了副团长的家。副团长的家非常简陋,一个大约二十个平米的长方形房间,里面摆放着一张木床,一只大衣厨,一只矮柜,还有一张写字桌,其它好像就没有什么家具了。副团长人挺和气,让我坐在他家床边,在问了一些我的情况后,就开门见山地对我说:“团里打算调我到包头某干部疗养院工作,全团只抽调两个人,男的就是我,另外一个是女的”。副团长接着让我考虑一下:“去或不去”?我回答说:“是否让我和家里商量一下”。副团长停顿了一下说:“可以”,并让我尽快将结果告诉他。

    听了副团长的讲述后,心里真的好矛盾,最棘手的问题是:如果答应去新单位报到的话,身份将会改变成干部编制,但户口从此就不能再迁回南方家里;如果放弃,将会失去一次许多人难以享受的绝好机会。于是我匆匆回到宿舍,提笔给家里写了封信。等待了将近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家里回信了。母亲知道此事后,态度非常明确,决意让我回南方的家。母亲的决定我不能违背,于是就将决定告知了副团长和场部领导。正因为我的这个决定,也许给团部和场部造成了不良影响,以至于当场部决定找另一个优秀男战士替换我去那个新单位时,团里很明确的回答:不需要了。

    由于我的不服从调动,于是我也从一个优秀士兵成了落后士兵。我该享受的新的工资制,也暂时不能享受,继续拿每月八元的生活补贴,先后拿了两个月。此事直到今天,我也不清楚是哪一级作出的这个决定。也正因为此事的发生,促使我加快了办理回城的步伐。

待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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