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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光前学村70周年办学成果摄影比赛启事 [信息传递]

上传时间: 2008-04-02  【字体:

关于举办光前学村70周年办学成果摄影比赛启事

    为记念爱国侨领李光前诞辰115周年暨创办光前学村70周年,更好展现科教兴学示范基地光前学村,宣传光前精神,特举办光前学村办学成果摄影比赛。

    具体活动办法如下
    .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南安市芙蓉基金会、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2. 承办单位:南安市美术馆、南安市武荣书画摄影家协会;
    3. 协办单位: 南安市芙蓉图片社。

    . 内容要求
    紧扣展现学村风采,弘扬光前精神的主题,内容必须光前学村创作的作品,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反映光前学村自然风光、建设成就、教学成果、人文景观等。

    . 参赛对象
    省市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不分区域)可到南安市美术馆或南安市芙蓉图片社领取参赛证,可在光前学村各校入校采风拍照(南安工业学校、国光中学、国光第二中学、国光初级中学、国专小学一校、二校、三校、四校(一幼、二幼)。

    5月上旬将组织20名省市摄影集体采风。

    . 作品征集须知
    1. 参赛作品胶片、数码照片均可。数量不限。参赛作品5R。数码相机拍摄的图片像素不得低于600万像素或低于16M,(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张不超过5R,以一幅计算),勿装裱,谢绝提供计算机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及技术处理并提供未处理原图做对比)。

    2. 参赛作品需相片背面填写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联系电话。

    3. 参赛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在香港芙蓉网,泉州市摄影家协会网及南安书画摄影家协会网等网上公布信息,并专电通知作者。

    4. 参赛者应保留好底片或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求提交合格的图片电子文件或原图片供放大制作之用。数码数据请刻成光盘,文件大小15兆以上,如不寄底片或原始数据文件,或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放大制作后,底片(含反转片)退还作者。

    5.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08年8月30日止, 6、9月上旬进行评选,10月上旬在南安市美术馆展出并举行颁奖仪式。

    . 特别约定
    1. 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获奖入选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纪念画册、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不退稿。

    2.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特别约定。

    .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 80 幅
    一 等 奖:1 幅
    二 等 獎:2 幅
    三 等 獎:3 幅 
    优秀作品:10 幅

    . 作品评审
    由省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大赛活动主题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公正评审。

    . 作品邮寄地址
    南安市武荣书画摄影家协会收(南安市梅山镇李成智公共图书馆)
    邮编362321
   
    联系人:南 安 市 美术馆    黄超鹏:电话: 0595-86586885
            南安市芙蓉图片社   黄敏超:电话: 13905066436

    . 本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南 安 市 芙 蓉 基 金 会
南  安  市  美  术 馆         
南安市武荣书画摄影家协会
2008.3.30.

附注:九月份芙蓉网将发布参赛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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