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您的位置:首页 > 峥嵘岁月 > 校友风采 >

陈卿谋、黄火成校友之访谈录【校友风采】

上传时间: 2007-10-13  【字体:

世间没有一种具有真正价值的东西,可以不经过艰辛和勤奋劳动而得到——美国•爱迪生

树影再长也离不开树冠护庇
――从国光母校踏上征途的感念


黄火成(福州) 高中2002屆
采访者简称:


陈卿谋(福州) 高9组
回答人简称:

   【题解】本人现仍在学,就读于福州大学法学系。作为一名国光校友,浏览《芙蓉网》己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从这里,我感受到了一份份真挚的校友情。有幸在《芙蓉网》上拜读了陈卿谋学长的大作及有关简介,虽然未曾谋面,但却倍感熟悉。想来,我们俩这辈子都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故此,期盼借此平台与学长交流真情,从中向学长学习及取经吧。

――黄火成
2007-7-
6

成:

您有在东北求学的经历,能不能给我们谈谈求学时比较有趣的和对你影响比较大的事情? 

卿: 

1963年我高中毕业后告别母校赴沈阳求学,时年18岁。五年间的学习,实际上只念了三年书。大三开始的专业课,下学期期末考试就因文革而放弃。这件事影响了我的一生。我所在的「特种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在当时是保密专业,班上仅27名学生。在停课之前我品学兼优,不但所有的主课都是优(全班仅二人),还是系团总支的宣传委员,极有可能保送读研究生,至少毕业分配有优先选择权。但一场文革粉碎了我的梦想,也影响了我的一生。

    作为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在大学念书,智力不逊于任何人,勤奋刻苦更是首屈一指。但见识,或者说灵性却比大城市出来的差多了。有一件事很说明问题。大二下「普通物理」开始试点「开卷考」,题目很活,也很难。班上唯一一个来自上海的同学找我结对合做。我们研究出解题思路后即各自独立完成。结果我得了全班第一而他只进前十,对此连老师都说想不到。我知道,没有他,单凭我自己,肯定想不出这样巧妙的解题思路,但顺着这个思路我能得到最正确的答案而他却不能,这就是我和城市孩子的差别,也是农村孩子普遍的弱点。参加工作后,我有意识地想弥补这个弱点,但见效不大。也许是我不再从事理工科学工作所致吧。

 

 

成: 

您在工会工作多年,但是在我们国家,工会的力量似乎不是很强,真正起作用的地方不多,你怎么看待这样的一种情况?  

卿: 

中国工会是相当特殊的「群众组织」,其力量的强弱见仁见智,关键在于对「真正起作用」的理解和判断。我举一个小例子。工人组织和参加工会,就是要抱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无可厚非。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并不是无业者初次就业或失业者再就业,而是选择职业,转移就业。在岗位有限的前提下,实际上必然威胁到已在岗工人的职业稳定。这种事放在国外,必然会遭遇到工会的强烈抵制,因为它必须维护自己会员的合法权益。1997年我到美国访问时,工会同行对移民就业的态度曾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但是在我国,地方工会却必须与政府步调一致帮助进城务工农民扩大就业。这就说明,在我国,真正能代表和维护工人权利的只能是党政,工会只可能在党政许可的范围内对此「真正发挥作用」。不久前因一则「全国各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一个达到法定标准」的消息,网上铺天盖地一片质疑、谩骂工会的声音。作为一个工会干部,我很难过,尽管我已退休。但是网友们其实是错怪了工会,因为这已超过了「许可」的范围。毕竟工会干部也是人,也有乌纱帽甚至饭碗要保呵!所以,一言以蔽之:非不为也,是不能矣! 

   
成: 

作为一名法援律师,您有过有心无力的时候吗?能给我们说说吗?

卿: 

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多了。恐怕中国的绝大部分律师同行都会有这种遭遇和体验,而不独法援律师。当然,法援律师服务于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这种体验会更经常、更强烈一些。举一个例子吧:2001年某市一家国有企业改制,五百余名工人一次性「买断」身份丢了饭碗。其中有一百二十人提起诉讼,希望讨回一些公道。市中院一审时,工人们就找了我,我有心答允,却因遭致当地工会负责人的强烈反对而作罢。在省高院二审时,我终可以律师身份为他们提供法援。但尽管我言之凿凿,占尽道理,终究无法实现完全的公道。在当下,一件案件的判决,毕竟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毕竟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衡。据说,对该案的判决法院还专门请示了省政府。有志于律师行业,不管是不是法援,对此心中都应了然。 

 

 

成:

您著作等身,也一直在做一些教学工作,在您退休以后,对于这方面有什么计划吗?

卿:

你太抬爱我了。说来惭愧,因工作关系和爱好思考,一直以来虽也写了一些东西,但大多属于职业性的「官样文章」,属于学术研究的真知灼见不多。放眼看去,国光校友人才济济,藏龙卧虎,我那里配「著作等身」的美誉!退休后,我自当以平常心过平常生活,颐养天年,这才对得住国家每月付给的丰厚退休待遇。再说,在如今毕业即是失业的严峻形势下,一个可以安度晚年的老人去和年轻人抢饭碗,也有失厚道。当然,有时却于朋友盛情,也写写文章,讲讲课,或做一点临时性、单项性的事情。例如,今年来,参加了省经贸委起草行业协会法规工作,参加了省劳动厅几个行动方案的论证修改等。另外,我作为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要到明年才到期,作为省法学会理事期限还会更长一些。总之,看够了多少人世沧桑、浮华淡定,心中自然少了许多苦苦追求「功名利禄」的躁动,退休后以养身体为主,其他的均属辅助性的,不存在什么计划。我知道,这很令许多知我爱我的朋友失望,但我别无选择。

    当然,活到老,学到老!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社会的每一个进步,身边发生的每一件大事的。老年痴呆,终是不幸。

   

成:

每个从国光出来的人都很怀念母校,您觉得你从国光得到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呢?您了解现在的国光吗?与您那时有什么不同?有没有好的建议?

卿:

我在国光的六年是奠定一生根基的最重要阶段。国光所给予我的,《思源》一书中收录了我的一篇短文皆己提到。要说从国光得到一种什么精神让我终身受益,我觉得就是:只要肯努力,没有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我的专业原是工科,毕业后荒废了十年光阴。35岁时开始接触法律,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很快,两年后取得律师资格,一边在三钢担任企业管理科长、法律顾问室主任,一边在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同时在三明市电大、职大兼职讲授法律、企业管理等课程。这些活动,不仅丰富、充实了我的知识面和阅历,而且帮助我把各个不同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刑事辩护就经常会用到理工科方面的知识,懂得一些会计、经营管理知识让我从事法律工作受益良多。多学科融合亦令我获得许多学术灵感。所以,永远不要拿年龄大、机会失作为拒绝学习更新知识的借口。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国光母校为我打下的坚实基础。

    自从18岁时告别母校出外求学后,几十年来为生计奔波,很少有机会再回母校。对母校现在的状况了解更少,因此不敢妄加评论。但从参加几次校友会活动,以及通过芙蓉网了解,母校不但面貌日新,而且教学设施和教学质量也有长足提高,这从所接触的若干年青校友所显露出来的高素质就可见一斑。时代在进步,母校的变是必然的,必须的。如果说有什么建议,我认为国光定位于城镇中学,主要生员是农村孩子,勤奋、质朴有余,见识、创新能力略嫌不足,学校若能有针对性的适当加强当是学生之福。

   

成:

国光校园里的老树都砍光了,作为80后的一代,我是觉得非常可惜,您的看法呢?

卿:

时下,浮躁心态漫延。君不见城市建设置环境、文化于不顾,大拆大毁,虽高楼林立却千市一面,况一所普通中学乎。我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设施都应服务、服从于这一主要功能。假如砍掉老树只是学校建设所需,不会损害主要功能,于环境亦无大碍,我们自不该过于理想化,过于苛求。当然,这只是局外人的意见,无关紧要。

    最后我想说,谢谢你的访问及所设计的问题。大概一个月前敏敏校友托张高贤先生转来你的问题时,没有告知问者是谁。因为我觉得自己与德高望重的师长和成就蜚然的校友相比,太过普通,太过平凡,不可能有谁会感兴趣。于是想当然地以为是高贤哥(他是我的妻兄)的善意策划,当即婉言回绝。后来知道确是有校友提问,才答应接受并一一作复。今天(2007.7.6)看到了你的简介,不禁哑然。未曾谋面的校友竟然小我近四十岁,而且阅历丰富,年轻有为。再看一下我所写的以上那些老气横秋的说教,自吹自擂的追忆,顿感汗颜!但既已如此,也没干劲重写了。保留一份真诚、真实,毕竟也是交代。只是会让你大大地失望了,令我十分内疚。你本不该抱着什么很大希望的,你说是吧。


附注:
    陈卿谋,男,1945年生,南安新兰人。曾就读于国光中学初高中部、原福建省总工会第九、十届常委,法律部部长,高级经济师、律师。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第三、四、五届理事,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二、三届理事,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先后在三明职业大学、三明师专、省电大三明分校、三明市经委厂长经理企业管理培训班、省律师协会律师资格统考辅导班、省劳动厅劳动监察员、劳动仲裁员培训班等担任主要课程讲授。
 
    黄火成,男,1984年生,南安洪濑人。曾就读于国光中学初高中部、福州大学法学院。现于福州大学攻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注重社会实践,曾于基层公安分局、省法院实习。在校期间学习刻苦认真,曾获校级奖学金,并有论文获校级奖励。积极为同学服务,在法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热衷社团工作,任福州大学法律研究协会第六任会长。他热爱母校,期待与各地校友交流、沟通。

  <<芙蓉网>>按:<<人物掠影>> 栏目旨在与大家一起分享校友们奋斗的艰辛历程和生活体验,它将记载著国光人奋勇拼搏的精神和不懈追求的足迹。希望校友们踊跃推荐,无论是对话、采访、个人简介等体裁我们都欢迎。请把稿件及照片(包括个人照)电邮到:info@fu-rong.cn 谢谢!

相关作品
留言本 | 关于芙蓉网 | 栏目介绍 | 联系我们(国光校友工作坊) | 联系邮箱 | 闽ICP备11028451号
   
版权归作者所有